严刑峻法的成语故事
拼音yán xíng jùn fǎ
基本解释峻:严酷。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
出处东汉 班固《汉书 丙吉传》:“后遭条狱之诏,吉扞拒大难,不避严刑峻法。”
暂未找到成语严刑峻法 的典故!
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严刑峻法)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 | 历史出处 |
---|---|
薪贵于桂 | 西汉·刘向《战国策·楚策三》:“楚国之食贵于玉,薪贵于桂,谒者难得无如鬼,王难见如天帝,令臣食玉炊桂,因鬼见帝。” |
自怨自艾 | 先秦 孟轲《孟子 万章上》:“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 |
缘悭分浅 | 明·西湖渔隐主人《欢喜冤家》第22回:“缘悭分浅,不获再睹丰仪。” |
沟满壕平 | 李云德《沸腾的群山》:“沟满壕平,平地上的雪有三尺多深,寒气逼人,滴水成冰。” |
命中注定 | 明 冯梦龙《醒世恒言》:“这是我命中注定,该做他家的女婿。” |
顾后瞻前 | 《封神演义》第五三回:“你往我来,遭着兵刃命随倾;顾后瞻前,错了心神身不保。” |
头面人物 | 王蒙《悠悠寸草心》:“小小的理发室也反映着人世的沧桑,何况到这里来整容的颇多头面人物。” |
繁文缛节 | 宋 苏轼《上圆丘合祭卞议》:“省去繁文末节,则一岁可以再郊。” |
取而代之 | 西汉 司马迁《史记 项羽本纪》:“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 |
不到黄河心不死 | 清 蒋士铨《空谷香 虎穷》:“我一路何等劝你,你这样人,不到黄河心不死,还说什么亲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