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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辞职申请书要才有效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

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

自我进入公司之后,由于您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

经过这段时间在公司的工作,我在原料采购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

由于我自身经验的不足,近期的工作让我觉得力不从心。

为此,我进行了长时间的思考,觉得公司目前的工作安排和我自己之前做的职业规划并不完全一致。

为了不因为我个人的原因而影响公司的生产销售进度,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辞去这份工作。

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您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抱歉。

我会在这段时间里完成工作交接,以减少因我的离职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

为了尽量减少对现有工作造成的影响,我请求在公司的员工通讯录上保留我的手机号码1个月,在此期间,如果有同事对我以前的工作有任何疑问,我将及时做出答复。

非常感谢您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

在公司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

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公司的一员而感到荣幸。

我确信在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祝公司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同时我也希望公司能够理解我的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申请。

我是怀着万般不舍的心情写这封信的,我在这里工作了6年的时间,已经爱上了这里的一桌一椅,爱上了与我快乐相处的同事和领导。

非常感激公司给了我这么一个大气的环境让我在方方面面成长成熟,非常感谢领导和同事对我缺点的包容和理解,在这里,我由一个懵懂的愤青变成了一个心态平和的人。

入职之初,我不适应这里的环境,曾几度想过离开这里,是领导的耐心指导让我放弃了抱怨环境的念头,转而从自身找原因;当“为什么别人可以适应这里,我就不能”这个问题深入我脑海的时候,我发现不是环境的问题太多,而是我个人有待进步的地方太多。

当我不再抱怨环境,转而从自身找原因的时候,我发现这是个底蕴很大气的公司,虽然是国企,身处其中,时时处处都可感觉到领导层的智慧灵活及高瞻远瞩,公司发展的生机勃勃,员工精神抖擞朝气十足;转念之间,我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原来的冷漠消极到现在的热情真诚;跨部门沟通时亲身体验了公司各部门经理的通情达理和良好的配合精神,在此特别感谢:经理们对我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让我收获了工作被认可之时的满满一胸膛的快乐。

享受快乐工作的同时,我也被几个默默奉献于普通岗位的同事所感动,被他们的专业敬业感动,他们是开发管理部的潘丹,财务部的董倩,工程部的徐晓丹和许晶晶。

感谢这些优秀的部门经理和普通员工在这里营造的积极向上,豁达专业的'工作氛围。

他们的存在,让那些心态积极努力进取的各阶层同事都感受到了阳光般的温暖和鼓舞鼓励的正面力量。

因家庭原因,我不得不忍痛割爱,暂时离开这个让我成长给我经验的工作环境。

因为我现在所从事岗位的特殊性,我离职后,很可能我处理过的文件还有一些疑问;所以我很乐意:景工在必要的时候将我的手机号码告诉需要找我的同事;如果有同事对我以前的工作有疑问,我将及时作出答复。

因为我的家人和一些同学朋友大都工作在通信行业,我也在这个行业工作了近10年,就算离职我也不会放弃对这个行业的了解和关注,我期待着几年以后我的家庭负担减轻了,自己依然可以回归职场。

再次感激感谢领导对我成长过程的指导和委以重任的信任,我为自己的离开给领导和相关同事的工作带来的不便致以歉意。

这段经历对我来说无比珍贵,我为自己曾经是这个充满前途的公司的一员而倍感荣幸!

祝公司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很抱歉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进入公司已有5个年头了,在这很感激您的教导和照顾。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栽培和信任,感谢您给了我一个又一个的锻炼和学习机会。

我很庆幸自己能在这样的环境和气氛下工作,很庆幸能成为您的属下。

自从进入广告业,朋友们说我变了,我深深地知道,是xxx文化让我改变了,是您让我成长了。

但我在这只能说,我令您失望了!我没能为公司继续效劳。

离开公司,离开曾经一起共事的同事,离开熟悉的办公室,我很舍不得,舍不得您的信任和关照,舍不得同事之间的真诚和友善,有太多太多的舍不得。

我想重新再回到社会上,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

也许这不太适合我,但却是我的下一步选择,也是我今后奋斗的目标。

不论以后成功与否,我仍无怨无悔。

因此本人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xxx文化,希望您给予批准。

也祝愿公司在往后的发展中更上一层楼,事业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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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申请书要才有效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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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我要感谢您在这些年工作中对我的照顾和帮助。我自20__年x月来到公司的__部门,一直以来,都是在您的照顾和的帮助下,学习着工作的知识和的经验。如今,能在工作中有这样的收获和成长,有很大的原因,都是因为有您这位领导的帮帮主的!真的非常的感谢!

作为__的员工,我真的很庆幸自己能来到这里。在公司的这些年来,我得到了教导、鼓励、帮助,还收获了众多的朋友!你们在工作中不断的帮助和指点,给了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的动力和热情!

回顾自己这些年来的工作。起初,其实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应届毕业生,走出了校园,一没经验二没能力,在步入社会的初期也吃了很多的苦头。但当我来到这里的时候,却好像有了不一样的感受!这里有亲切的领导。有热情的同事,有一个温暖的大团队!在这里,我好想找到了自己的归属一样!大家都对我真的很好,很照顾我。为此,在这些年来,我一直也将__公司当做了自己的第二个家,一直在工作中积极的努力,拼搏!为让自己能有更多的成长和进步努力奋斗!

但是,就像生活总不可能一成不变一样。在受到生活中的一些影响后,我此刻不得不向您上交这份的辞职信,申请离开这个让人留恋的岗位。

说实话,我很舍不得,也很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继续在___公司努力发展!但生活总不可能因为我的任性就为此该改变。因为家中出了一些私人的事情,我不得不在_月_日前离开!因此,可能会无法继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特在此向你申请辞职。

对于自己要离开的命运,我感到很遗憾,很懊悔。自己曾在工作中有很多机会可以更好的发展自己,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但我没有珍惜这些机会,如今,我不仅要离开自己的岗位,更要离开这些朋友、领导。这真的让我很不舍。

当然,前一段时间里,我也一直在为这件事感到发愁。一直在反复的纠结和苦恼。但如今,我终于还是想通了。生活中总有太多的不愿意,但我们不可能全都拒绝掉。就像工作一样,面对困难,我们应该积极的去解决,而不是逃避。

为此,我决定接受自己离开的事实,但这并不会给我带来很久的影响,因为我曾在__工作过,我会用自己在这些年来的所学,积极向上,在今后的工作中,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最后,祝愿各位领导、同事们,工作顺利,生活愉快!祝愿__公司越来越红火,越来越出色!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20__年x月x日

辞职申请书要才有效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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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在公司工作一年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公司的营业状态也是一直表现良好态势。特别感激公司给予了我这样的机会在良好的环境工作和学习。虽然在公司里基础的业务知识及专业知识已经基本掌握,但俗话说“学无止境”,有很多方面还是需不断学习。提出辞职我想了很久,公司的环境对于业务员很照顾很保护(至少对于业务风险来说),鉴于我的个性,要在公司自我提升及成长为独挡一面的能手,处于保护的环境下可能很难。我自己也意识到了自己个性倾于内向,你们也有经常提醒我这一点,其实,这不管是对于公司培育人才或是我自身完善都是突破的难点。

虽然我的观念是:人需要不断的发展、进步、完善。我也一直在努力改变,变得适应环境,以便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但是我觉得自己一直没什么突破,考虑了很久,确定了需要变换环境来磨砺。

公司业务部近期人员变动较大,因此交接工作可能需要一个时期。我希望在10/24左右完成工作交接。这个时间也许比较紧,如果实施上有太多困难,我同意适当延迟一周。但是我还是希望副理理解,现临近年底,如果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

我希望在我提交这份辞呈的时候,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是我的工作请主管尽管分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做好应该做的事。另外,希望主管不要挽留我,其实,离开是很舍不得,原因自不用说明。但是既已决定,挽留会让我最终离开的时候更为难。谢谢!最后,希望公司的业绩一如既往一路飙升!主管及各位同仁工作顺利!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辞职申请书要才有效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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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商场的销售主管__,下面是我的辞职报告。

在商场从事销售工作的一年里,学到了很多知识,商场的营业状态也是一直表现良好态势。十分感谢公司给了我这么好的机会在这么好的环境学习和工作。虽然在商场历练了一年多的销售,但俗话说“学无止境”,还需要学习很多。这个辞职的机会我想了非常久,商场对营业员很保护很照顾(对业务风险来说),鉴于我的个性,如果要在公司有所成长甚至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能手,可能很难。我自己也意识到了我的个性比较内向,他们也常常提醒我这一点,其实,这不管是对公司培养人才还是自身完善都是突破的难点。虽然我的观念是:人是需要不断完善自身不断进步的。我也一直很努力地让自己变得更好,变得适应环境,以便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但是我觉得自己一直没什么突破,考虑了很久,确定了需要变换环境来磨砺。

商场营业部近期人员变动较大,因此交接工作可能需要一个时期。我希望在10/24左右完成工作交接。这个时间也许比较紧,如果实施上有太多困难,我同意适当延迟一周。但是我还是希望副理理解,现临近年底,如果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

我希望在我提交这份辞职报告的时候,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是我的工作请主管尽管分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做好应该做的事。另外,希望主管不要挽留我,其实,离开是很舍不得,原因自不用说明。但是既已决定,挽留会让我最终离开的时候更为难。谢谢!最后,希望商场的业绩一如既往一路飙升!各位同仁工作顺利!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辞职申请书要才有效篇五

小编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劳动者辞职的性质是行使单方形成权,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其辞职,30日以后劳动合同都得以解除。如果30日后劳动者未离职,而是继续留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也未要求劳动者离职,则双方形成新的事实劳动关系。此后,用人单位若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但是,由于法律未明确规定此种情形下应当如何操作,所以,司法实践中,各仲裁委与法院的做法也并不一致。下面是小编搜集的有关这方面的案例,供大家参考。

在合同法中,有要约、承诺的说法,前者就是就某件事(比如辞职)向对方发出自己的要约(辞职),对方在接受到你的要约后,答应你的要约而达成一致,称为承诺(批准辞职),此时合同便成立。要约人要修改自己的要约,必须在对方接受要约并发出承诺前;若在其后,要对方同意才能修改。

根据上面的法理,我们可以知道,b向公司提出辞职,a收到了b的辞职,这两方面是一件事(一个合同)的完整程序,在整个程序完成后,任何一方要更改自己的主张,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并协商一致,单方面无权更改。b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要求(而且是书面报告),如果b想收回辞职申请,那么必须得到公司的同意;如果不同意,辞职报告仍然有效。

当然,如果a(公司)没有在30天内作出明确答复,则又是另外的情况了。就好比下面案例中的小辛。

小辛20xx年1月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20xx年11月1日,小辛想另谋发展,就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公司未明确答复,小辛遂继续在原公司工作。20xx年1月,公司内部调整,未提前30天通知就解除了与小辛的劳动合同,但却以小辛自动辞职为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替代工资。小辛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在开庭审理时,小辛认为,公司在合同期内未提前通知就解除了与自己的劳动合同,理应支付替代金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自己虽然写过辞职信,但远在20xx年11月1日,既然公司当时没有批准,就应视作该辞职信已失效作废。

公司认为,小辛既然写了辞职信,就算自动辞职。没有在30天内答复是由于公司管理层次较多,需要层层审批,辞职始终有效,公司不应支付代通金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仲裁委经审理后认为,20xx年11月1日,小辛写了辞职信,但公司未在30天内做出答复,该辞职信就已经作废了。此后公司再与小辛解除劳动关系就应视作为公司提前解除合同,现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故理应支付小辛代通金及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本案的焦点在于个人辞职信的有效时间。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辞职信的有效期应该为30日。公司逾期未作明确答复,而双方实际又继续履行了劳动合同,就应视作公司没有批准小辛辞职,辞职信已作废。

故小辛的辞职信不能证明小辛是自动辞职,公司要同小辛解除劳动合同,仍需按规定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替代金,并按照小辛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去年11月1日,小辛想另求发展,就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信,公司未明确答复,小辛遂继续在原公司工作。20xx年1月公司内部调整,未提前30天通知就解除了与小辛的劳动合同,但却以小辛系自动辞职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金。

小辛认为,公司在合同期内未提前通知就解除了同自己的劳动合同,理应支付代通金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公司认为,小辛既然写了辞职信,就算自动辞职。劳动仲裁委经审理后认为,20xx年11月1日,小辛虽然写了辞职信,但公司未在30天内作出答复,该辞职信就已经作废了。故公司要同小辛解除劳动合同,仍需按规定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代通金,并按照小辛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合同法中要约、承诺的说法,辞职为要约,批准辞职为承诺,要约人要修改自己的要约,必须在对方接受要约并发出承诺前;若在其后,要对方同意才能修改。现在小辛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要求,如果小辛想收回辞职申请,必须得到公司的同意;如果公司不同意,辞职报告仍然有效。

现在的问题是,小辛在书面提出辞职在30日后,尽管公司一直未作明确答复,但是他的辞职信已经生效了,这时他完全可以离开公司,但是他并没有离开,双方实际上又继续履行了合同,这就应视作公司未批准小辛的辞职,而小辛本人也同意他收回辞职申请,既然达成了对于小辛收回辞职申请的合意,小辛的那封辞职信自然也就“作废”了。

此外,《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还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提前通知期,以便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简单地说“过了30天,辞职信就作废了”。所以对于这个辞职信的“有效期”,还是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公司能以9个月前提交的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合同吗?今天上午,镇海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此各说各的理。

刘先生从20xx年开始在镇海区一家机械厂担任模具工人,双方合作还算愉快。20xx年9月30日,机械厂的厂长向刘先生出具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与刘先生解除了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为刘先生自己提出辞职。刘先生却认为自己从来没有提出过辞职,机械厂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经过劳动仲裁之后,刘先生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机械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0 000元。

在庭审中,机械厂认为自己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应当支付刘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机械厂的理由是刘先生在20xx年1月初曾到机械厂的办公室提交了一份辞工报告,称其妻子开早餐店人手不够,自己要去帮忙所以要辞职。机械厂当时就同意了刘先生的辞职申请,并且还告诉刘先生,因为他是厂里的单一工种,春节将近招工比较困难,并且厂里还有许多积压的订单没有完成,所以请他留到月底再办理离职手续。

到月底的时候,刘先生又跟厂里讲,称以后机械厂要是同意一直帮刘先生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厂里有急件的时候就可以通知自己,自己会抽空回来干活,还可以帮助机械厂教新进的学徒,反正点心店只忙上午,下午比较空。因为企业实际困难,机械厂当时就同意按照刘先生的说法做。

20xx年9月,刘先生提出说自己又开了一家小超市,实在没有精力,所以这个月做满就不来了,机械厂想到刘先生早就提交过辞职报告,所以就直接给刘先生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对机械厂的陈述,刘先生均不予认可,其认为是机械厂在9月30日的时候告诉他不用再去上班了,自己从来没有提出辞职,也没有提交辞职报告。

承办法官在审理后认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机械厂提出刘先生在20xx年1月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是并没有向法庭提交此份辞职报告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刘先生对此也进行否认。虽然机械厂申请了两名证人出庭作证,两名证人也向法庭陈述曾经看到过该份辞职报告,但是由于证人均系机械厂的职工,并且机械厂现也无法提供该份证据让法庭核实真伪,故并不能证明刘先生提交了辞职报告的事实。

法院同时认为即使刘先生在20xx年1月初提交了辞职报告,该辞职报告的时间与机械厂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相距9个月之久,在这9个月的时间内刘先生依然在机械厂上班、领取工资,双方劳动关系一直存续。即使刘先生曾经提交过辞职报告,双方的以上行为也可视为双方已经协议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机械厂也并不能够以20xx年1月的辞职报告在20xx年9月30日解除与刘先生的劳动合同。

在法院的调解下,机械厂最终同意支付了刘先生2万元作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杨某与某汽车运输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驾驶员劳动合同。20xx年9月,杨某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汽车运输公司提出书面辞职。但是30日之后,杨某并没有离开单位,而是继续从事驾驶员工作。20xx年1月,该汽车运输公司以杨某已辞职为由制作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杨某则主张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并认为从20xx年10月开始,其与该汽车运输公司另行建立了劳动关系。

本案争议的劳动合同是否因杨某的预告解除而解除?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劳动合同没有实现预告解除。杨某继续在原单位从事驾驶员工作,以其行为表明撤销了辞职,原劳动合同得以继续履行,预告解除没有实现终止合同的目的。

第二种观点认为,杨某通过行使预告解除权已经在提出辞职后的30日与某汽车运输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杨某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该公司也接受其劳动,为其发放工资,双方重新建立了劳动关系。

小编同意第二种观点。

1、预告解除权系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杨某有职业选择的自由,在劳动合同期内30日的预告期届满后,劳动合同即因解除而终止,无须征得用人单位即某汽车运输公司的同意。

2、预告解除权在预告期内,劳动者不得撤销辞职。解除权从性质上看属于形成权,无须对方同意或认可,一经到达对方即生效。但劳动合同法在最大化保护劳动者择业自由的同时,也充分关注了用人单位的合理诉求,设置了30日的预告期,为用人单位寻求新的劳动者提供了时间,从而保障了用工的不间断和生产的延续性,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所在。从这个角度看,预告解除权是一种附期限的解除权,在预告期内劳动者不得撤销辞职,杨某的辞职在所附期限届满即30日后已生效,其与某汽车运输公司的劳动合同即告解除。

3、劳动者行使预告解除权终止劳动合同后,在原用人单位继续上班符合劳动关系的认定。预告解除期间届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随之解除,用人单位一般只负后合同义务,包括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等。但在本案中,一方面,杨某在原单位继续从事驾驶员工作,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也为杨某发放工资,履行用工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劳动关系的认定要件。可见,本案中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即是新的劳动关系形成之时。(作者:王坤 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