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绩效工作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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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作自评报告篇一

(一)、基本医疗服务。

1、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2、服务数量。门(急)诊人次,1-6月份为15678人次、辅助检查总7895人次。

3、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我院于2010年10月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开展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4、医疗费用情况。每门诊收费46.2元,去年平均为48.3元,与上年相比,次均门诊费用实现负增长。

(二)、公共卫生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8%。

3、免疫规划项目。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建证(卡)率100%;免疫规划接种率≥99.6%;及时接种率96.9%。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项目。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共报告传染病16例,及时报告16例,及时报告率为100%。认真配合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5、儿童保健项目。建立0-3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工作;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6%。

6、孕产妇保健项目。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年度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

7、老年人保健。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2254人,管理1360人,管理率60%。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共筛查2578人,共有高血压病人570人,20xx年度315人,管理191人;共筛查糖尿病2184人,共有糖尿病人230人,其中管理138人。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报告及管理7个,认真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乙肝补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新农合政策宣传;设置新农合宣传栏1个,认真做好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2)新农合监督。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投诉。

(3)新农合服务。认真做好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并按要求开展即时结报工作。

(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按照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基本完成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建成10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工作。

(2)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建立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建立统一制度;村卫生室能统一收费标准。目前村卫生室按基本用药目录用药。

(五)、人事财务管理。

(1)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人员人,占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3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2)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和会计制度,业务收入存入专户,基本能按照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定期结算,收费使用统一票据,票款相符;医院年终有结余。

(六)、院内环境与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并落实。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得。

(七)、群众评议与监督。

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能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达90%。

自查发现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1、健康教育方面:工作不到位,质量不高,开展讲座次数不够。咨询工作开展不到位等。

2、资料收集完善,人员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业务尚不够熟悉。

3、某些项目工作开展难度大。如慢性病的管理方面。

4、科室设置房屋不足。

(二)、医疗质量情况。

1、未能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特别是质控和院感方面工作开展较差,未能落实完善。

2、病历书写规范尚未完善。

3、“三基”工作开展不够。

4、职工对医院核心制度不熟悉,未能很好的执行医疗核心3制度的情况。

5、护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培训与管理,努力提高卫生院整体水平。

(二)对公共卫生项目,加大在资金、物力、人力的投入,要全院人员的动员和参与。

(三)加强慢病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筛查的力度,加强管理力度,主动发现病人,主动管理病人。

(四)加强进修与培训,加强“三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五)加强医病质量的管理。

绩效工作自评报告篇二

(一)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概况。

根据“三定”方案及编办文件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资源股、防火股。行政编制5名,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股级)、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股级)。

20xx年年末在职人员17人(公务员4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8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东区林业局20xx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513.6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0平方米,金额为21.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1辆,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金额为214.23万元,其他通用及专用设备金额为277.92万元。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总收入2630.46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476万元,,其他收入0.54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6.1359万)。

20xx年总支出20xx.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10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13.65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4514万元),项目支出1614.596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15.5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3.20xx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387万元,公务接待费0.6415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xx年城市绿化管护经费预算收入339.38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89.1万元,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剩余资150.28金已财返在20xx年支付。

20xx年全民义务植树经费预算收入13.5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3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预算收入12.2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2.16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灭火宣传预算收入1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9.75万元。

20xx年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预算收入1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3.16万元。

20xx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预算收入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5万元。

20xx年东区公益林数据库更新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万元。

20xx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等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49万元。

20xx年林政资源管理经费预算收入19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5.34万元。

20xx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枯死树木处理经费预算收入3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0.81万元。

20xx年东区年度林地变更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该资金在20xx年支付。

20xx年街道绩效考核费(绿地管护)预算收入53.6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20xx年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区预算经费128.27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万元。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防火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森林防火宣传、扑灭火队伍慰问、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林业生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更新后形成一套数据库;绿化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护炳二、三区面积约103521平方米,含人才公寓前集中绿地内公厕及附属设施管护,马侃森林管护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认真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相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林业职工生态文明意识、保护好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及时高效完成林业重点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林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单位对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年初预定绩效目标,调查结果达到满意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目标)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发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5.5万元,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8.66万元,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58.35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金9.74万。到位资金合计102.2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所有资金兑现到个人账户。

(2)20xx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资金。该资金用于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不低于1000亩。到位资金40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3)20xx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装备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用于为两支队伍采购8辆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其中指挥车1辆,运兵车3辆,工具车3台、水罐车1台。到位资金172.4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70.76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自评结论。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区林业局20xx年度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主要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存在一些资金未审核,财返在20xx年进行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本单位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将根据区财政局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本周内进行公开。

绩效工作自评报告篇三

为切实做好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工资,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要求,我校于近期对全校教师绩效工资考评机制有关问题做了专题调研。调研围绕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制度应重点解决的问题,广泛征求了教师的意见,较为全面地解决了教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人员编制设臵,津补贴发放等基本情况的意见。

1、我校现所辖村级完小1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校点5个。共有在校小学生6949名,在校初中生1347名。

2、我校现有在职教师310名(含特岗教师19名),职称结构为:中级职称(小学高级、中学一级)102人,小学一级教师(含中学二级)122人,小学二级教师(含中学三级)36人,未评职称48人,普通工2人。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此次纳入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为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性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组成,占绩效工资的70%;二是奖励部分,相当于公务员的阳光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

关于基础性工资,已经按照相应的级别予以兑现了,而奖励性的30%,因种种原因至今尚在征求意见中未能实施。

通过此次调研,教师意见大致可综合如下:

1、绩效工资的奖励部分,既然作为奖励就应该与岗位绩效挂钩,根据不同的工作量,承担的责任等情况确定所占绩效工资额度的比例,合理拉开分配档次,设定高低差,打破平均分配主义,树立争先创优的创新意识,将其与教师的教学过程、教学成果等挂钩,制定出考核办法并实施定期考核。

2、关于对教师的考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着手:

一是师德师风:师德师风考核,主要是考核教师的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这应该是作为教师的绩效考核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二是教师的出勤:针对教师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活动、坚守教学岗位的情况,予以具体的分值量化考核。

三是教师业务资料的考核:即对教师某阶段的计划、总结、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差生辅导、家访、检测、教研、课外实践活动等工作的完成情况予以检查、对比,评出等次。

四是绩效考核:对教师而言,绩效考核即是对教育教学效果的考核,应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目标,学生是否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具体细则可由各校制定,但必须以绩效考核的结果为依据,合理确定奖励性工资的分配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以体现对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或有突出贡献的奖励。当然,教育教学效果的考核,不应纯粹以考试成绩一锤定音,还应适当结合教师参与教研活动、专业知识发展、对学校工作的贡献等多方因素。

3、关于班主任津贴问题:

大部分教师认为,班主任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主要岗位,原来每月十来元的班主任津贴,简直是少得可怜,与班主任工作不成正比。绩效工资实施后,班主任津贴一下涨了十几倍,因此,对班主任的任命、考核就应当慎之又慎。

首先,班主任必须持证上岗,即必须取得班主任培训合格证。

其次,班主任应该实行竞聘上岗,即每学年初,学校应组织教师自评、家长评教、学生评教等活动对教师进行考核,并由教师发表竞聘演说,最后由学校综合考评,确定对班主任的聘任。

第三,要强化对班主任的考核,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活动、团队活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等等。

4、关于中心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发放,大部分教师建议由市教育局拟定出专门的考核细则予以考评发放。同时由中心校按照市局考核细则完成对中心校中层干部及村校校长、主任的考核。

三、关于离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教师们普遍意见是: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时、足额发放即可,不必再采取什么新方案。

绩效工作自评报告篇四

20xx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落实《预算法》和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总结说明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书记、局长为组长,由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从日常工作资金使用抓起,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营造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从基础上抓起,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虽然政务服务管理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申报的项目资金,但我们未雨绸缪,20xx年3月份,制定了《九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有突破50万元以上的要申报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日常的专项工作经费,也要坚持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让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各科室开始积极主动注意本科室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执行意识增强。

(三)加强了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每一笔较大资金支出都进行认真审核,看是否达到了预算绩效评价的限额,是否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截止20xx年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626.8万元,没有任何重点项目支出,全部资金都为基本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因此,项目预算绩效申报尚未开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局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加强了宣传,营造氛围,突出资金使用中的绩效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绩效目标管理。因20xx年度预算安排目前没有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因此20xx年尚未形成20xx年预算项目申报,但根据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如果市委、市政府安排了我局涉及重点项目任务的,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目标体系、目标值等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质量控制、范围规模符合要求。

(三)绩效评价管理。因20xx年我们没有项目资金涉及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因此该项工作没有开展。今后如果涉及此项工作,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20xx年6月我单位按期报送了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材料,对下属单位加强了督促和核查工作,为下一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下了基础。

(五)结果应用管理。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因我单位目前未涉及,如果今后有此项,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应用方式方面,我们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里明确了纳入科室评优评选考核。

20xx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领导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实际,涉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没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少,深入了解也不够,主动开展意识欠缺。二是由于我局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具体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具体方式方法还是有较多欠缺,日常真正操作和执行还不到位。三是宣传有待加强,整体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宣传不好找到切入点。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局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分值,加强具体工作的操作和执行,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

绩效工作自评报告篇五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藏财绩〔20xx〕1号)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了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系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授权协调我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省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安全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全区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配合做好标准化国际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8.管理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19.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及人员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市场稽查协调处、登记注册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质量发展管理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处、食品安全协调处(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处)、食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处、标准化处、知识产权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拉萨代办处)、科技和财务处、政工人事处,局机关行政编制110名,部门领导职数7名,处级领导职数50名(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市场稽查专员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拉萨代办处主任1名),正科级2名。局机关现有在编人员104名,其中部门领导10名,处级干部59名,一般干部35名。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主要负责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和质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核定编制11名,局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下设办公室、登记注册科、综合管理科,现有在编制人员9名,其中局领导3名、科级领导2名、一般干部4名。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0名,现有人员21名;信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现有人员15名;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定编11名、现有人员6名。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藏自治区计量测试所、西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4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8名,现有98名。

20xx年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建运行的第二个年份,也是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年份,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xx〕7号)精神,强化预算绩效基础工作,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督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健全组织保障体系,主动适应形势,建立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和财务处,同时还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健全制度规范,积极贯彻中央、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基本规范了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积极指导和推进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坚持借船出海,认真学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初步建立起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雏形。强化预算绩效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oa平台,及时推送国家、自治区出台的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制度办法,助推各部门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优化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始终将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牛鼻子”,注重绩效理念引领,强化目标管理,扎实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注重绩效目标源头质量管制,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精神,认真完善20xx年度56个项目的信息、逐一修正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确保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强化绩效目标质量控制。既注重从源头上把控,又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的调整,年中,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绩效专家,逐一核实修正每个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确保20xx年度安排的5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绩效指标内容、绩效指标结构及其数量符合规定标准。积极扩展绩效目标范围,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始终将现阶段预算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的重点对象。20xx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56个项目全面覆盖了全部项目包括项目支出、专项支出,实现了应管尽管。

(三)强化预算绩效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为重点目标,实施了预算执行月通报、季分析和不定期检查的绩效管理制度,每月每季未都认真研究预算执行情况,次月(季)初及时印发上月预算执行通报、上季度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统筹推进了预算绩效目标监管工作,基本实现了预算执行与预算目标双监控,督促和推动各部门自觉强化预算执行和管制绩效目标。

(四)探索完善绩效评价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探索开展了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自评全覆盖,在自评过程中对20xx年初安排的56个项目实现全覆盖,使所有项目应评尽评。同时,为确保自评质量、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水平,随机成立了6个交叉评估小组,对20xx年50万元以上的项目,再次进行了集中评审。自评讲质量,在项目绩效评估中,坚持从项目立项、决策、执行、管理、资金、绩效、报告等各环节入手,依次评估项目实施部门工作台账,查缺补漏及时给予纠正,保持绩效目标、跟踪管理过程与自评报告客观一致,确保了绩效自评质量。创新评价方式,在组织项目实施部门及交叉评估小组完成评估任务的同时,邀请自治区财政厅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绩效专家,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培训、现场检查指导,手把手帮助改进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五)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去年,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新组建以来首次探索开展预算绩效评估工作,绩效评估结果还不够科学和客观,为激发各部门加强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仅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逐一点评每个项目的绩效管理情况,还未严格按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评估办法,将绩效管理评估结果运用到项目预算中。与此同时,认真撰写了预算绩效评估报告,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认真对标对表《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扎实开展了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从自评情况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部门均能积极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及《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部门预算绩效各项工作正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支出质量效益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逐渐提升。年度预算资金总支出达到70%,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59.59%,安排的56个项目当年完成48个、跨年实施6个、因2个项目不具条件而未实施,2个项目绩效自评为优等级、15个项目绩效自评为良等级、37个项目绩效自评为中等级、2个项目绩效自评为差。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89分。

(一)20xx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78,927,396.04元,支出158,062,273.42元。其中:知识产权事务行政运行收入471,200.00元、支出404,622.66元,知识产权事务商标管理收入300,000元、支出12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收入44,274,118.02元、支出51,450,41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13,492,275.35元、支出10,578,671.26元,市场主体管理收入100,000元,支出3,948,414.10元,市场秩序执法收入21,247,663.31元、支出7,393,054。62元,信息化建设收入60,010,930.00元、支出12,025,300.00元,质量基础收入7,713,500.00元、支出5,110,193.50元,质量安全监管收入9,959,990.00元、支出94,34,510.00元,食品安全监管收入16,937,210.00元、支出13,630,389.68元,事业运行收入200,000.00元、支出251,920.20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4,220,539.35元、支出43,714,786.7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5573930.49元、支出5573930.49元,行政单位医疗收入1,928,055.58元、支出1,928,055.5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637,902.73元、支出637,902.73元,住房公积金收入3,882,400.00元、支出3,882,400.00元。

2.自治区计量测试所预算执行情况。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5,242,575.14、支出5,242,458.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397,800.00元,支出39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800.00元、支出198,8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98,800.00元、支出198,8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275,200.00元、支出275,200.00元。

3.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8,651,345.13元、支出8,647,307.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705,700.00元,支705,7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357,200.00元、支出357,2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488,000.00元、支出488,000.00元。

4.自治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4,769,171.96元、支出4,476,353.5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433,900.00元,支出433,9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7,300.00元、支出217,3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217,300.00元、支出217,3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300,400.00元、支出300,400.00元。

5.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市场监管管理事业运行收入1,943,584.26元、支出1,943,584.26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收入650,000.00、支出624,0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226,900.00元,支出226,9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收入113,400.00元、支出113,4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00.00元、支出3,600.0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155,724.00元、支出155,724.00元。

(二)20xx年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1.生产绩效目标。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不断加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审查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15720份,废止、修改或适用符合例外规定的文件36份。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随机对5个区直部门、21个地(市)和30个县(区)相关部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行了评估。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部门双随机联合监管机制,制定19个部门的294项抽查事项清单,完成297个批次随机抽检任务。依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累计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54638户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9户,拦截失信被执行人561人次。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持续发力。加强价格监管,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清理转供电主体1338户,督促1294户转供电主体执行电费降价政策。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虚假广告违法案件15件。开展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铁拳”行动,查办案件100件。开展“清朗·网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做好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全年累计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92件,案值370.4万元,罚没款722.1万元。食品监管成效明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查办食品安全案件300余起。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抽检各类食品10043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7.8%。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健康茶”推广普及工作,边销茶质量逐步提高。推行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加快完善三级农贸市场检验检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监管全面加强。制定区、地(市)、县(区)三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理清工作职责。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参保率达到45%。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00余家,检查特种设备1万余台(套),消除安全隐患420余处。消费维权水平进一步提升。试点推行消费品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和产品质量问题先行赔付制度。实现了“西藏12315一号接诉、全国12315平台一单办理”。全年累计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2.2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7.22万元。

2.社会满意度绩效。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坚决贯彻区党委、政府决策,先后发布12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通告、公告和指导意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查办工作指引,加强食品安全特别是餐饮、冷链食品监管,全面取缔野生动物交易,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严查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违法行为,着力稳定市场秩序。全系统累计检查市场主体8.3万户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325个次,查扣涉嫌违法口罩11.18万余个,查办口罩等疫情防护产品违法案件32件。积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推广“网上办”等“无接触”服务模式,为数百家市场主体提供在线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期等服务。优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为部分企业减免技术服务费用。企业准入改革成效明显。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新设企业全程电子化使用率达95%以上,企业注册等17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简易注销退出市场主体1387户。产品准入改革持续推进。推行工业产品“一企一证”,将31种产品调出认证目录,对24种产品采取企业自我声明方式替代第三方认证。优化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工业产品许可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推行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制和特种设备许可自我承诺换证制,完成2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新版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加快推进食品“三小一摊”立法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扎实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全区“三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覆盖率达36.74%。

3.生态绩效目标。宏观质量管理不断加强。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工作全面开展,质量振兴和质量提升各项指标均达到阶段性目标。推动设立“西藏质量奖”,开展《西藏质量奖管理办法》研究起草工作。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7.66%,重要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100%。全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达到456家。我区质量服务满意度在20xx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中排名全国第9名,拉萨市在全国160个城市中公共服务满意度排名第10位。知识产权注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实现专利、商标业务“一窗通办”。全区有效注册商标37178件、专利2779件,同比分别增长20.9%、37.1%。积极协助落实“地球第三极”商标申请注册,完成44大类注册工作。质量技术基础不断巩固。扎实推进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全区现行有效地方标准达到208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895项,在建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62个。建立南亚标准化专家资源库,翻译南亚标准题录16840条。深化计量服务行动,全年为1056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计量技术服务,检定校验计量器具2.88万台,免征费用983万元。检验检测支撑不断加强,累计审查认定检验检测机构175家,自治区质检所检测产品种类由4类增至25类,检测产品达130种,检测指标达300个。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认真总结和分析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绩效管理认识还有待提高。从近年来的绩效管理工作来看,一些部门对绩效管理认识还不足,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强,仍然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情形。二是绩效管理水平还有差距。在绩效管理实施中,由于一些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高等因素的制约,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制绩效指标还不科学不合理,与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绩效管理范围还不够全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当前仍处于机构改革后的磨合期和融合期,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仍在厘清边界的过程中,绩效管理仅针对项目支出,尚未覆盖全部财政资金。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立足工作大局,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健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认真贯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xx〕7号)精神,紧扣市场监管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部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增强绩效目标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力。强化《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力度,推动局党组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促进部门和领导干部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不断提高使用财政资金的质量和效益。三是严格日常绩效运行监控。坚持对绩效管理日常监控与年底评估并重,紧紧盯住年度重大项目,持续加强月季绩效运行情况的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及时暂缓或停止拨款,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绩效工作自评报告篇六

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和市目督办《关于进行市年目标绩效考核的通知》10号文件要求,现将市粮食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全面完成了年初下达我局的职能职责、行政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四大类项三级指标目标任务,自查评分99.8分。

(一)按照全市粮油购销平衡计划,组织好粮油购、调、储、加、销各环节业务工作,成效突出。

(二)按照省、市粮食局粮油安全储存的要求,所有库存粮油经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抽检,做到了“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帐实相符”。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粮食主要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了《粮油应急供应预案》和突发事件粮食应急保障机制。

(四)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对本区域粮食流通实施监管。

(五)全面完成了省、市、县各级粮油储备任务,强化了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了本区域粮食安全。

1、我局的年工作目标年度任务,各项考核指标均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粮食局。

2、全年综合考核自查增分、减分综合平衡后为满分100分。

3、市粮食局已推荐我局为“全省粮食系统先进单位”,已上报专项材料,待批。

绩效工作自评报告篇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xx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xx〕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4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xx〕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xx﹞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xx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xx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xx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xx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xx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xx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xx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xx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xx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xx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xx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号,红财政法指〔20xx〕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xx〕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20xx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xx〕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绩效工作自评报告篇八

根据仁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仁怀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机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拟定政策,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涉及全市的证券和期货犯罪案件。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的事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挥巡逻特警队跨区域执行任务。

5.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市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6.负责依法查处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刑事案件;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7.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仁怀市境内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9.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承办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工作。

12.组织实施对到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3.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禁毒工作;侦办全市毒品案件;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4.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5.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落实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

16.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照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拟定落实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建设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17.领导本市辖区范围内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18.负责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准确掌握林区治安动态,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火灾案件;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19.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20xx年在职人员453人,其中公务员374人、行政工勤50人、事业工勤29人。

(一)20xx年财政拨款收入29471.74万元(含上年结转)。

(二)20xx年财政拨款支出26641.58万元(含上年结转)。

(三)预算资金执行管理情况。我局认真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要求,加强管理。各项支出均需出具合法、规范、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严禁“白条”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由报销人、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纳入了单位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1.预算项目情况。20xx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到公安工作全过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xx年初财政预算专项项目共有12个,金额共计4632.84万元。分别为:1.道交经费,金额400万元;2.合同制工勤及辅警工作经费,金额1498万元;3.技防设施补点工程,金额349万元;4.技防设施运行维护费,金额300万元;5.交通秩序管理维护费,金额75万元;6.禁毒专项,金额300万元;7.囚犯经费、行拘及戒毒人员经费,金额650万元;8.森林大队涉林刑事案件司法鉴定费,金额5万元;9.特殊病员收治及嫌疑人检查费,金额35万元;10.天网维护费,金额735.84万元;11.刑事侦查专项,金额85万元;12.智慧监所建设费,金额200万元。

2.项目组织情况。为完成特定的公安工作目标任务,20xx年初预算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4632.84万元,按照预算审核、绩效监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

3.项目管理情况。根据项目情况,临时设立项目小组,办公室设在实施部门,部门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按我局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实施。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年初预算12个项目资金4632.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632.84万元,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到20xx年6月,年初预算12个项目实际支出4632.84万元。用于支付道路交通、技防设施、交通秩序管理维护、禁毒、囚犯经费、特殊病员收治、天网维护、刑事侦查及智慧监所等费用。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年初预算12个项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转移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完成预期目标。

(一)绩效评价目的

反映我局20xx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专项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项目编制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一是道交经费项目划拨23个乡镇道交办费用,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合同制工勤及辅警工作经费该项目保障了1070名合同制工勤及辅警工作经费,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技防设施补点工程保障了新建高清违法抓拍60套,改善部分道路交通拥堵现象,规范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四是技防设施运行维护项目保障了40组红绿灯、技防光纤313条、违法抓拍摄像头600个,保障交通,有效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视频;五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项目保障了护栏2500米、标线1000米、标牌100块,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出行;六是禁毒专项项目保障了禁毒工作,有力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毒品危害,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七是囚犯经费、行拘及戒毒人员经费项目保障了在押人数400人,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保证在押人员实际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环境干净清明,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八是森林大队涉林刑事案件司法鉴定费项目保障了5件,办好每一件涉林刑事案件,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九是特殊病员收治及嫌疑人检查费项目收治嫌疑人10次,嫌疑人检查300次左右,及时对嫌疑人进行收治及相关检查,避免病毒传染,维护社会稳定;十是天网维护费项目保障了球机294个,派出所链路58条,建“网”防范筑平安,无数只“天眼”(天网视频监控系统)分布在仁怀的大街小巷,为打击罪犯、服务群众、处置突发事件的精准研判和警力部署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多措并举构建立体化治安巡逻防控体系,把“平安仁怀”深入民心,将酒都仁怀打造成安全堡垒,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十一是刑事侦查专项项目保障了尸检中心1个,警犬12只,及时有效侦破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在打击刑事犯罪中起到重要作用,缩短办案周期,第一时间震慑犯罪。视频侦查工作是新时代公安机关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快侦快破刑事案件的致胜法宝;十二是智慧监所专项项目保障了2个监管场所,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打造智慧监所。

(2)质量指标。有效朝项目工作目标推进,规范资金使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便捷出行。

(3)时效指标。12个项目按照时间要求均落实工作,有效保障公安专项工作的开展。

(4)成本指标。12个项目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均规范执行,确保项目实施不超出预算,发挥最大效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12个项目均完成预期目标,保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大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切实肩负起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

(2)可持续影响。12个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采购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部门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预算调整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预决算公开信息方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了相关预决算信息。

本年度12个专项项目均有序向预期目标靠拢,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二是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加强学习;三是加强财务管理,牢牢把握专款专用及财经纪律审好审细每一张票据,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四是在资金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

(一)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立项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也作为财政部门对单位项目预算的重要参考。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将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对绩效评价情况予以公开。

绩效工作自评报告篇九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九财绩〔20xx〕1号)文件要求,我局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年度完成值,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现将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我部门编制20xx年度部门预算时,全面设置部门、单位和政策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严格设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局领导高度重视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认真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同时,成立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组,对本级项目和所属预算单位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

20xx年度我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4448.39万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金额合计4448.39万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100%。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如下:部门预算项目总个数15个,自评项目15个,自评价平均分97.6分。

(一)本部门项目支出经费使用与工作执行进度紧密结合,年初制定的项目工作任务目标100%按时完成;

(二)各项目均达到实际的成效,效率指标达优,工作成本节约,没有出现工作质量不高,工作拖欠的现象;

(三)项目的社会效益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通过项目执行,吸引了广大群众的参观来访。

(一)项目经费不足,影响到文化旅游活动开展的质量。建议根据实际需要追加经费。

(二)部分项目执行进度慢,跨年度完成。我部门将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及时完成。

下一步,本部门将项目自评结果在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把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自评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绩效工作自评报告篇十

根据区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绩效管理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本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三定”规定,本单位内设机构为二科一室,即公司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20xx年6月根据区委、区政府7号文件精神,组建成立本单位,形成“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管理范围扩大,职工人数增多,业务量增大,原有的内设机构不适应工作需要,现实际内设机构为六科一室,即:xx管理科、xx执法科、xx开发科、人事科、财务科、纪监科、综合办公室。

上级主管部门实际下达机构人员编制数是34人,经过机构调整以后,没有增加人员编制数,供销社机关现实有人数为34人,严格按“三定”规定将人员编制落实到人。

机关现有32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4人,工勤人员4人。在领导职数配备问题上,处级干部由上级组织部门考察任命,科级干部我们严格按照职数推荐,事前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后方可任用。

20xx年6月组建以来,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三定”文件。一是在科级干部的任用上,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坚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二是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了网上公开,建立了人员编制管理簿,接受系统内外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我们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没有越位和缺位情况;四是在内设机构的问题上,重新组建以后,由于管理范围扩大,业务量增加,20xx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增加了内设科室,本单位一直没有擅自增加内部科室,更没有擅自更改机构名称,挂牌或拆分机构的情况;五是我们每年按照区编委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年检,严格按照区编委批准的机构名称刻制公章;六是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没有出现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群体上访等情况。

总之,本单位在机构编制人员的问题上,严格按照区编制办的规定;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报批手续,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在管理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出现越职、越权的情况。

回顾近年来我们的机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编委的指导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机构成立较晚参公管理工作迟迟不能完成,近几年来我们多次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积极争取政策,争取得到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尽快完成好本单位人员参公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大学习与宣传机构编制政策的力度,力求使机构编制政策做到机关干部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加强调研指导;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机构编制基础工作台帐,做到上级数据准确及时,各项资料齐全,按时整理归档。

绩效工作自评报告篇十一

20xx年学院项目预算共36项,金额8917.73万元。其中大部分项目都较好的完成了年初项目绩效目标,资金很好的发挥了效益。由于疫情防控,我院20xx年外事交流费用未支出。由于资金拨付时间问题,省社科基金项目0.1万元、省级20xx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10万元,将在20xx年抓紧支出,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使资金尽快产生效益。

(一)我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批示,并召开院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了专门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了相关文件和通知:【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全面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xx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知】。

(二)我院在预算管理方面树立了以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审批制度管理和审核制度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理念,使我校的财务工作从单纯的申请资金、记账、出纳为主的报账型的工作方式,逐步转向事前参与决策、事中管理控制、事后绩效评价的新型财务管理模式,有效使用资金,为学院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提高学院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审查、预算执行、决算等环节,包括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跟踪管理、预算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

预算归口系部处室,负责审核、汇总、具体开展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制度、工作计划、配套措施等。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编制本部门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协助学院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和学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应当实行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对项目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筹资合规性、可持续性等进行论证评估,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绩效目标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编制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四)标准科学。绩效指标的设定时应参考一定的标准,如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

20xx年按照年度工作要求,我院一体化平台项目库所有项目都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是指围绕确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绩效运行信息,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开展“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的问题,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我院20xx年对一体化平台项目库所有项目都开展了绩效监控。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建立起经费管理内部监测机制,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要求。学校各预算系部处室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了绩效跟踪、绩效自评。

我院预算绩效评价按照实施评价主体分为预算系部处室自评、工作组或专家组审核、领导小组评价和报上级再评价。20xx年度对一体化平台项目库所有项目都开展了绩效评价。

首先,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预算项目实施系部处室应对照事先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自评报告,按要求时间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系部处室自评基础上,按照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选取重点项目进行再评价,再评价由领导小组事先成立的工作组或专家组对系部处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为优、良、中、差等4个等次,最后报领导小组审议。

最后,对于跟踪和评价结果达到“良”及以上的项目,可继续支持;对于跟踪和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相应系部处室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考虑从紧安排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经督促未整改的项目,应及时报学院批准后停拨、冻结预算额度或收回未整改到位的资金;对于跟踪和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应及时报学院批准后予以调整或撤销。

我院将国家、省、市以及市财政局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宣传,并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我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效果较好,绩效目标履职效益较高,评价结果均得到较好应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分为95分。

我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有: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有待提高,部分系部处室认识高度需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的管理工作、预算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都有待提高;日常运行监控较为薄弱等等。

我们一定总结好20xx年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争取明年能够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也希望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

绩效工作自评报告篇十二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的决定》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预算绩效监督考核进行自查,自查评分99.5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4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杨肇晖县长在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县人大副主任周后鹏在全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启动仪式上的讲话,研究调整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制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4月28日上午召开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预算法》和《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及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公布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审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汇报了1-3月财务收支情况。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一致认为,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是加强对部门监督的具体体现,是依法监督《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有效方式,这不仅是一项单纯的工作,而且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有利于发挥预算功能,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促进民主理财、依法理财、规范财务管理,还能进一步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7月16日上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曾惠文同志汇报1-6月财务收支情况,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同志在会上总结了上半年财务收支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财务收支工作提出要求,针求干部职工意见。

今年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同志每季度听取财务专管员汇报财务情况1次,局党组班子听取财务情况汇报3次,分管财务领导月月听取财务情况汇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经法律法规4次,听取干部群众对财务管理的意见,解决群众反应的问题,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专门成立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严格财务管理创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张智彬、孙毅、柳正强、张勇、曾大立担任,成员:彭桂新、曾惠文、戴连喜。对照创优活动的要求,仔细自查,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2、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创优活动,对全局干部职工和财务专管员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局党组一方面加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另一方面加强督促财务专管员学习,除参加县财政局、县会计核算中心、县国库支付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外,还要主动自学政治与业务,促进创优活动的开展。

3、加强制度约束。以本局现有的经费支出为依托,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针对管理薄弱环节,如交通费、招待费、水电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约束规范,尽量做到公车不私用,公款不乱用。

(一)努力实现收支计划科学化

1、坚持按程序编制收支计划。根据局上年度财务收入及支出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做出了今年收支计划,党组书记、局长周少涛同志主持召开局党组和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了20xx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并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使收支计划既公开又接近实际。

2、坚持收支计划准确。20xx年财务收入计划分五大类,14个子项目,预算收入为360.3万元,县财政拨入经费360.3万元。实际收入1-10月1406.47万元,其中:县财政拨入经费1406.47万元;财务支出计划也分六大类,25个子项目,预算支出为1406.47万元根据县委、县人大常委要求,收入支出基本做到没有大的突破。

(二)努力实现收支法律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年初先由我局申报收入计划,后由县税费统征办统一征收,没有列入统征办征收的项目由联矿责任人负责征收到位,做到应收尽收,收入合法。

2、严格执行预算。我局严格按照报县人大的收支预算计划,没有违反规定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改变收支计划用途,做到支出合理。

3、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规范收支行为,不坐支,不公款私存,收入及时入库。

4、严格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款工程支出由会计核算中心专户支出。

5、严格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使用资金均严格实行了政府采购申报制度。

(三)努力实现管理规范化

1、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局机关原有管理制度进行讨论修改完善,将原22项制度修订为30项。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财务公开、财务会审制度,新增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将4项制度制成公示牌,在局办公室上墙公开,并编印成册,发至全局人员。

2、财务人员合法上岗。局党委经常督促财务专管员加强学习,做到政治合格、业务熟悉、纪律严明,按时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财经法律法规学习,及时办理会计证年检等手续。

3、报账程序和手续齐全。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报账时票据手续齐全,均按照县会计核算中心的要求办理。

4、执行财务会审制度。财务会审按月进行,支出票据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财务会审组会审通过,再加盖财务会审印章后方可入账报销。财务会审印章由局党组成员管理。

5、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季初在全体干部会上公开上一季度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将财务公开的有关账、表张贴在会议室创优活动园地,接受监督。

(四)努力实现资金高效化

牢固树立节支增效意识,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公平、压减一般、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减少非生产性支出的规定,坚持节俭办事,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优先保证工作正常运转需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局里正常运转上来。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自20xx年机构改革以来,由于职能划转,我局新增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防灾减灾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公务接待需求增加,故20xx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为10万元,比上年5万元增加5万元,增加100%。1-10月公务接待费已开支6.226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62.26%,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xx年1-10月基本支出为1505.26万元,20xx年1-10月基本支出为944.83万元,相比同期增加560.43万元。增加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加了应急、救灾、防汛抗旱及森林消防等职能,同时也增加了相应的配套资金,由于国库支付时间延误,导致我局20xx年中央和省级下拨救灾资金近500万元到20xx年以后才支付成功,故导致20xx年基本支出大幅高于去年同期。

今年来,我局在开展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严格财务管理创优活动中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从现在起,决心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从严要求,加强管理,确保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