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自查报告篇一
一、前言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的条件,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且工程形式多样,管护好工程,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是保障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关键。
左权县辖5镇5乡207个行政村,总人口16万,总面积304万亩(202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9.7万亩,是闻名全国的革命老区,也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立地条件差、水资源短缺、基础设施薄弱是我县农业的基本特征。针对这样的县情,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战略性重大工程紧抓在手,多年来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为重点,依靠中央财政资金、省市县配套资金、自筹及投劳折资等筹资模式,大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攻坚战。
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情况
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分别于2007年,2008年两次拨付共计157万元支持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007年,市级通过市水计字[2007]228号文件和市财农字[2007]115号文件向我县拨付以奖代补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用于拐儿镇和麻田镇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2008年,又拨付57万元,用于拐儿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2007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拐儿镇秦家庄核桃园的提灌工程。建设内容为:铺设各类管道14400m,新建200m3蓄水池一座,新修核桃园道路750m。维修干渠(断面0.8m×0.6m)3200m;新修支渠(断面0.4m×0.4m)400m。该工程总投资76.6万元,使用中央财政资金
据全县的工程规划和建设情况,制定了农建方案,成立以县委书记和政府县长分别任政委和总指挥的县农建指挥部,统筹协调全县的农建工作。
县领导多次深入工地检查指导,了解工程进度、质量,现场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困难;乡村干部坚守工地,与群众共同奋战;水利、林业、土地、农业等主要职能部门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常住乡村,精心指导,严格把关,确保工程严格按标准实施;计划、财政、金融等部门,想方设法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组织领导机制的完善,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保证了上下一盘棋,干群一股劲,在全县形成了大搞农建、支持农建、服务农建的浓厚氛围和巨大合力,为小型农田水利工作快速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出台优惠政策,用好激励机制,全民参与农建。农民群众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主导力量。为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建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措施:一是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行资金补助。对扎坝、渠道工程补助水泥用量的80%;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补助材料费用的80%;对种植核桃苗木每株补助5元;二是积极鼓励个人、工商企业等投资兴办农建工程。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规定》,对个人、单位、民营企业和其它社会团体投资兴办农田水利工程、农业调产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的,同样给予国家投资补助,并在土地、电力等方面给予优惠。
四、多方筹措资金,合理整合使用,推进工程建设。2005年以来我县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总投资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7万元、县财政投入
万元、社会和乡村自筹
万元)。为保证有限的资金能发挥显著的效
4员,施工单位的技术员随时配合质监员对工程各个部分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特别是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材料,如设备、水泥、钢材、试件、试块等能验证和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双方共同到有关权威部门做鉴定,才能作为保证资料、必备资料和安全资料汇入施工档案,为综合验收和今后工程管理检验提供可靠真实依据。
5、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实行严格奖惩制度。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以竣工报告形式报请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由验收组通过听取报告、查询资料、检测实体、细查局部的程序对所建工程验收,并对年内新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优,对被评为“优质工程”的凭验收证明兑现一定的奖励,同时加强宣传,形成一种狠抓工程建设质量的良好社会风气。对未按建设程序施工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通报批评和备案,特别是不按有关规范施工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豆腐渣工程,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6、做好工程运行期的管护工作。
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修养护费标准,根据受益面积和各地的具体情况,向受益者和收益单位征收一定的费用,用于工程维护;利用水利发展基金等形式对工程进行维修和养护;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用好经费,做好项目建成后期管理工作。
7、加强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
水利工程建设是效益长期的工程,因此建设规划必须具有发展的眼光。水利部门应抓好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要抓好工程建设中的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让农田水利建设与日益反展的农业生产和人民
农村自查报告篇二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自检自查报告
一、2011-2024年农村水利项目计划下达及完成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2座中型水库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改造为主,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结合实际情况,在搞好分类建设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建设重点,增强示范效应。建设适度规模的高效节水灌溉区、末级渠系节水改造片区。项目规划为2024年至2024年建设,规划项目位于巧家县蒙姑、金塘、崇溪、老店、包谷垴等5个乡(镇)23个村委会,计划改造和新建渠系工程及进行管道灌溉工程,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88092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88092亩,溉水利用系数平均规划达到0.70,有效灌溉面积提高13.03%,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5%。
(一)2011-2024年度小农水重点县投资计划批复情况 1、2024年度投资计划批复情况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项目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规划及初步设计,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技施设计,报经市水利局、财政局进行初审,上报省水利厅、财政厅进行审查批复,省水利厅、财政厅以云水农[2024]88号文批复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608.0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265.23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0.0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45.30万元, 独立费用173.29万元,基本预备费124.19万元。灌溉单位工程投资1613元/亩。(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项目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勘测设计,报经市水利局、财政局审查批复,并报经省水利厅、财政厅核审,市水利局、财政局以昭市水农[2024]46号文批复2024年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557.1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2265.47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0.0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44.42万元, 独立费用169.91万元,基本预备费127.11万元。灌溉单位工程投资1476元/亩。
(二)2011-2024年度小农水重点县批复建设内容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项目批复建设主要内容:
在蒙姑、金塘2乡7村内新建和改造灌区渠系配套工程65条,总长131.26km,其中支渠工程18条,长60.92km;斗渠工程7条,长16.85km,配套田间农渠工程40条,长53.49km;建设管道灌溉工程4件,安装低压输水管道48.12km,配套50m3水池18座。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6165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5万亩。
(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项目批复建设主要内容:
2024年度规划建设项目地处巧家县崇溪乡,为小海子水库中型灌区灌溉渠系新建和改造及低压输水管道灌溉工程。灌溉渠系新建和改造工程为在崇溪镇6村内新建和改造灌区渠系配套工程50条,总长113.93km,支渠渠道设计流量0.037m3/s-0.453m3/s;支渠工程6条长85.86km,斗渠工程10条长4.83km,配套田间农渠工程34条长23.24km,配套渠系建筑物230座;6条支渠工程分别为河花堰支渠、老屋下堰支渠、干田支渠、柏木支渠、花山支渠、马洪支渠;低压输水管道灌溉工程为新建管道灌溉工程4件,安装低压输水管道88.95km,配套50m3水池39座。建设管道灌溉工程4件,安装低压输水管道88.95km,配套50m水池39座;低压输水管道灌溉4件工程为海子坝管网、白梁管网、花山管网、马洪管网。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7327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万亩。3
(三)2011-2024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完成工程内容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项目完成工程内容: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项目于2024年11月招标,2024年12月初开始进行项目施工,至2024年10月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全面完成投入初步运行使用。目前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正与中标承建工程的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复查复核,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在工程全面完善后,将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完成相关资料的编制工作后及时进行工程验收。
(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项目完成工程内容: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项目招标为2024年6月,在招标后由于受汛期及田间已种植农作物的影响,项目于2024年10月初各施工单位才开始进场进行施工准备工作,至2024年10月底各施工单位才正式动工进行工程施工。至2024年2月底,总计完成支渠工程施工43.26km,占设计支渠总长85.86km的56.2%;完成斗渠工程施工3.32km,占设计斗渠长4.83km的68.8%;完成农渠工程施工13.8km,占设计斗渠长23.24km的59.3%;4件低压输水管道工程已完成3件管网工程配套取水池工程、调节蓄水池(31座)、分水池、阀门井等的开挖、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工程,已完成管道线管槽的开挖工作,正在进行管道铺设安装工作,4件低压输水管道工程约完成总工程量的70%。
(四)2011-2024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1、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24年建设项目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2608.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00万元,市级配套50.00万元,县级配套400.0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58.02万元。
现工程资金已到位中央资金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00.00万元,市级配套100.00万元,县级配套100.0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超50.00万元,县级配套差300.00万元。
2、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24年建设项目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2557.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00万元,市级配套50.00万元,县级配套100.0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407.15万元。现工程资金已到位中央资金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00.00万元,市级配套和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
二、项目前期工作和计划管理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三年度工程规划及初步设计,由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2024年度技施设计及2024年度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
设计合同按国家相关要求由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与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及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签定,设计合同合法及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合同基本规范。
承担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的昭通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与巧家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其设计资质分别为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和丙级,符合小农水重点县工程设计的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在接受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委托后,派出了相关技术人员到项目区进行了调查、测量等系列工作,并听起了项目区受益乡镇、村委员会及村民小组的意见,在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工程的规划设计,设计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其工程设计基本达到技施要求,但由于小农水项目点多面广、涉及面广、工程较为分散,局部工程与群众的要求、与地形地貘实际还是有一定差距,在工程施工中,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单位、受益村委会等协调处理,局部项目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设计,设计变更由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先提出,或由项目法人单位直接提出,交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其变更程序基本合乎规定要求,相关设计变更手续基本齐全。
三、招投标开展情况
巧家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24年项目委托云南润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2024年项目委托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
2024年和2024年项目2家招标代理机构均为云南省水利厅认证的云南水利行业招标代理单位。
巧家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24年和2024项目均上报至省水利厅进行了招标备案,在招标中全程邀请了巧家县监察局和昭通市水利局纪检组进行监督,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果公示均在中国政府招标采购网上进行了发布公示。
四、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一)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组建情况
在进行小农水重点项目列项目申报时,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保障项目的申报和建设要求,于2024年2月就组建了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工程建设质责进行了明确,对人员进行了安排。在项目申报立项后,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工作的通知》(云水建管[2010]35号)的规定要求,为保障工程项目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2024年10月巧家县水务局提出了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县人民政府进行了批复。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实施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资产法定代表,负责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招投标、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并负责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抓好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协调好施工、监理方与当地群众的关系,负责资金拨付和工程验收等工作。保障工程顺利进行,按时完工,负责国家投入资金使用及投资回收。
2、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四制”管理措施,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选择信誉良好、技术优秀的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并将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报经巧家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及监督。在工程建设中,我们加强工程管理,严把质量关,杜绝工程质量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由巧家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及监督。
依据总体规划,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认真做好各项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分年度编制实施方案,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配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全面参与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建设管理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基层水利人员的技术水平,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加强建设管理,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严格立项审批程序。建设项目批准立项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测和规划设计工作,报送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财务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验收管理办法等。
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投资、进度的有效控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为此,县水利部门建立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管理体制、验收方式、质量保证等各环节制度化。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认真施工,不做花架子工程,做形象工程,使每一处工程都符合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各级补助和配套资金实际到位情况
(1)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24年建设项目应到位各级补助和配套资金2450.00万元,现实到位资金2200.0万;其中中央资金应到位1200.00万元、实到位中央资金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应到位800.00万元、实到位800.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应到位50.00万元、实到位100.00万元、多到位50.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应到位400.00万元、差300.00万元。
(2)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24年建设项目应到位各级补助和配套资金2150.00万元,现实到位资金2000.0万;其中中央资金应到位1200.00万元、实到位中央资金1200.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应到位800.00万元、实到位800.0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应到位50.00万元、资金未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应到位100.00万元、资金未到位。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巧家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巧家县资金管理办法》、巧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巧家县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制度》对重点县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明确。
(1)、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资金筹集、使用进行专项管理。以上级补助资金为基础,实行投劳承诺制,以劳折资等方式和多渠道筹资,实施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按项目进度报账,严防贪污、挪用。
(2)、项目资金的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和监督。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按已完成工程量据实填写工程资金审批单,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后,连同完成工程量清单及财务原始凭据,方可进行资金拨付。
(3)、加强资金使用的跟踪审查和审计,严格财务制度。
(三)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2024年和2024年建设项目严格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验收规程》进行工序工程、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及评定。根据报经质量监督站批准的项目划分,支渠按150m(或150m)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斗农渠按250m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渠系建筑物按分类作为一个单元工程;管网按每一座调节水池作为一个单元工程、管网除水池外的其他配套建筑物按分类作为一个单元工程、管道按供水途径作为一个单元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单元工程下按开挖、钢筋制安、模板、混凝土浇筑等工序进行检测评定,在上一级工序合格的基础上方能进行一级工序施工。
经工序检测评定,工程质量基本合格,主要存在混凝土浇筑存在蜂窝麻面问题及渠系外观不顺直等。
(四)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项目目前巧家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正与中标承建工程的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复查复核,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在工程全面完善后,将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完成相关资料的编制工作后及时进行工程验收。由于2024年度项目工程施工中仍遗留了局部问题,现工程正在完善中,故2024年度项目还未进行工程决算、审计、验收和移交使用。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项目自2024年10月底开始施工,至目前工程只完成总工程量的65%,由于工程正在正常施工中,故工程不能进行决算、审计、验收和移交使用。
(五)建设效益发挥情况
项目各项措施实施:一是有效利用了巧家县有限的水资源,改善了现有的中低产田地,调整农经作物种植比例,保证了粮食的高产稳产,切实增加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强了当地人民的商品经济、商品生产观念,开拓了市场经济意识。促进了项目区资源优势和潜力的发挥和挖掘,产业结构调整及农林、牧、渔等多业将得到全面发展,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将得到解决,加强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二是各项措施的实施过程,也就是对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的过程,使土地利用更趋合理,土地产出率得到提高,进而提高环境容量,缓解人地矛盾。通过对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治理,改善了项目区内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同时引导农民进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使农村产业结构向多元化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来源。三是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提高劳动生产率,解放农村劳力,使得农民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第三产业或务工,因此,各工程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内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四是随着各项措施的实施,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灌区的生产将起到重大的保障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农业的经济支柱地位;灌溉用水得到保证。加快无公害优质稻基地的建设,促进了无公害绿色产品如大棚辣椒、白花蚕豆等的发展。丰富了巧家县的农业经济市场,推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了灌区内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速度。
项目实施后,节约了灌溉用水,调整了种植结构,使作物生长状况向良性方向发展,具备一定的保水功能,减少了灌区内水土流失现象。通过进行农业措施上的布局,通过合理的土壤耕作制度、改良土壤结构、增加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可不断改善土壤的养分循环状况;通过灌溉又增加了土壤含水量和空气湿度,从而改变灌区内的小气候。通过项目的实施,再整合其它项目资金,可形成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农业基础设施。
2024年新增灌溉面1.5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92万亩。项目建成后,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新增节水能力249.1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0.74万t,新增经济作物产值3049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198元。
2024年新增灌溉面积2.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3万亩。项目建成后,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新增节水能力389.8万m3,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3万t,新增经济作物产值5476万元,农民年人均增收219元。
五、工程建后管护情况炉房水库工程管理局在已进行的水管体制改革中已明确管理炉房水库枢纽工程及干渠工程,炉房水库灌区配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成验收后,其支渠及田间灌渠由项目建设业主移交给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进行管理。小海子水库正在兴建,巧家县已成立小海子水库工程管理局,针对本次小海子水库灌区建设配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其跨村以上支渠在项目建成验收后,由项目建设业主移交给小海子水库工程管理局管理;村内支渠及村内斗农渠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业主移交给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进行管理。
由于2024年和2024年水小农水工程均未验收,还不能移交管理局及各村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使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我们将时对工程产权进行登记并明确产权,落实好管护主体。一是灌区已经成立用水户协会,在工程移交后让用水者参与用水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协会管理水平,使之真正成为资格独立、农民参与、自主运作、管理科学的民间组织,成为用水者与水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二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扭转“重建轻管”现象,加大水利工程的管理力度,首先要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三是在充分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的情况下,逐步改革现行的水利设施管理体制,使之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把责、权、利结合起来。按照水系实施分级管理,调动群管组织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把专管和群管相结合落到实处。四是强化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技术管理力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使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强和完善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探索水利工程管理新方法;五是强化水费征收力度,研究供水的价值规律,探索水费征收科学方法,使水利事业的投入与产出早日步入按成本核算的良性循环轨道。
六、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云南省中央财政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巧家县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和2024年度项目在近年稽察、审计、专项检查中未存在问题。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群众“一事一议”自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
二是项目前期费用投入大,项目建设管理费用偏少,工程设计、监理及加强管理方面受到限制。
三是工程建后运行管理方面群众意识还未完全转变,维护还需加强。四是工程外观质量较差,存在蜂窝麻面,线型不规整。
八、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是增加投资额度和比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亟待加强,建议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投入,调整投资比例,加大省级以上财政的投入力度,减轻县以下地方财政压力,减少群众投劳折资比例,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改善农村面貌。
三是建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独立费用方面能够参照基本建设项目按规定列入项目概算审批。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已建工程的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农村自查报告篇三
附件1:
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
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的要求和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总规模,综合考虑粮食安全贡献程度、近几年项目的实施情况和2008年农田水利建设重点,财政部、水利部确定了各地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及补助资金。
一、总体原则
一是突出落实中发[2008]1号文件要求,集中资金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突出工程建管机制体制的完善和创新。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工程设施改造、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创新工程管护机制,综合提升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功能。三是突出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体现粮食产量、品质和集中连片优势。四是突出民办公助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五是突出节水灌溉技术的运用和推广,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
二、项目建设内容
2008年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内容包括:雨水集蓄利用、高效节水灌溉、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其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1
分项资金规模和集中连片建设要求见附件四《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和任务分省表》。
三、补助标准和范围
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为单位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全省项目投资总额的50%。在中央财政资金对省补助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具体项目的补助标准由各省财政、水利部门自行确定。
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项目建设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械作业费、项目管理费等费用。
2008年地方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比例不超过中央补助资金的1%。管理费用于中央补助项目的审查论证、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技术咨询、项目验收等管理支出。不得用于人员补贴、购置交通工具等。
四、项目申报和审查
1.项目申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农户(包括联户)。
2.文件编制。项目的申报文件材料包括: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方案(附项目区示意图)、资金筹措(含投劳)方案、建成后管护方案及村民会议有关决议等。其中,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申报主体的项目,还要报送合作组织证书复印件或用水合作组织组建方案。
列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末级渠系改造项目,报送的材料包括: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末级渠系改造和农业水价改革规划及实施方案,用水户协会登记证书复印件,灌区管理单位意见,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推行终端水价承诺函、明确用水户协会末级渠系工程产权(使用权)的承诺函。
县级水利、财政部门及灌区管理单位应积极帮助指导项目申报主体编制项目文件。对规模较小的同类型建设项目,由县级水利、财政部门归类汇总,以县为单元编制《农田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
3.文件报送。县级水利、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逐级联合上报至省级财政、水利部门。
省级财政、水利部门组织项目评审,填写项目审查论证表(详见《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经审查合格后,按财政部、水利部下达的资金额度,等额编制省级项目文件,联合报送财政部、水利部。
4.项目审批。县级水利、财政部门联合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并签署审查意见。省级财政、水利部门组织审查项目,对项目申请补助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并签署审查意见。财政部、水利部组织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并反馈审查意见。具体项目计划,由省级水利、财政部门按照水利
部、财政部审核意见批复下达。
财政部、水利部将于2008年5月底前将合规性审查结果通报各地。需要整改的项目各地要及时整改,并于6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部、水利部。对未按时间要求进行整改的项目,将等额扣减下补助资金。
5.项目审查原则。
(1)农户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建设方案、投资投劳方案和管理运行方式要经受益区农民民主议事通过。
(2)因地制宜原则。要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生产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科学确定工程措施和形式,做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
(3)项目统筹原则。统筹考虑各县情况,合理安排项目布局、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县为单位,项目建设的四类内容原则上只安排一类。
(4)集中连片原则。项目选择要体现粮食产量品质、水土条件和集中连片优势,集中资金和技术,连片建设,形成规模,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
(5)规划指导原则。农田水利建设要符合有关规划,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避免盲目和重复建设。
暂不安排的项目包括:建设内容为库容10万立方米(含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含病险水库除险加
固项目);单个农户申请中央补助资金超过10万元的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建设内容和技术方案、运行机制)填写不详,或水源工程建设(包括修建堰、坝)内容填写不详(如在材料中只说明修建堰、坝长度和高度,无法判断蓄水库容)的项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政府不承诺推行终端水价改革或不承诺授予用水户协会末级渠系工程产权的项目。
附:1.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水利)管理标准文本
2.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审查要点
3.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省级汇总表
4.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和任务分省表(分发地方)
农村自查报告篇四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工 作 总 结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2009年1号文件精神,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基础保障,湖北省财政厅、水利厅批准以“民办公助”的方式对范湖灌区工程进行配套建设和节水改造,批准项目建设总投资为503.0万元。我们紧抓这一机遇,坚持以田间工程建设为重点,以产权制度改革为载体,以民办公助为动力,通过对渠系硬化、建筑物配套、泵站建设等,有力地改善了项目区各村生产生活条件。工程自2009年1月28日正式开工以来,在地方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设计改造任务,基本达到了设计要求,使工程发挥了应有的效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范湖灌区是末端渠系灌区,土壤肥沃,是我县粮食主产区之一。灌区涉及4个行政村,总人口9246人,灌溉面积8076亩。本次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分为泵站工程、涵闸工程、沟渠护砌等三个部分。工程于2009年1月开工,2010年5月完工,完成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开挖沟、渠2.33万米,块石衬砌渠道3010米,田间砼u型渠衬砌1.994万米,新建斗门30个,涵管57处,倒虹吸53处,水闸6座、新建泵站5座及改造拦河堰一座等。完成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8.72万方,土方回填2.15万方,砌石 0.774万方,砼 372方,u型槽安装 1.994万米。累计完成投资503.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303.0万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直接为灌区农民服务的项目。为了将这件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我们在项目建设前期和建设实施过程中坚持以民办公助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契机、转变建设观念、创新建管模式,以田间工程建设为重点,有力地改善了项目区各村生产生活条件。
1、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确保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任何工程如果没有科学的规划,都将事倍功半,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范湖灌区工程由于建设年代早,受工程建设条件及投资水平限制,渠道设施不配套,输水线路长,淤积严重,灌溉面积逐年萎缩,灌溉效益十分低下,严重制约当地粮食生产和经济发展。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们多次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广泛听取了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经过两个月时间的精心调研、规划、结合当地水资源现状、生产需要及投资的可能性,委托设计院编制了《范湖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合理确定了工程建设的布局、规模和形式,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应有的效益。
2、加强领导,组织专班,确保项目建设的组织结构
为了加强范湖灌区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便于统一,协调工作,我们于2009年11月23日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及项目所在地刘河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刘河镇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为组长、项目区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在项目实施前召开项目村组负责人会议,村组代表会议,按照“一事一议”的形式与项目区各村签订了投劳折资协议,同时把中央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民投工投劳开展小农水建设的精神和小农水项目的建设范围,财政资金的补助原则与补助标准宣传到每家每户;县水利局成立了范湖灌区改造项目的组织机构,组建了办公室、工程、财务、安全保卫等管理机构,并制订了相关制度。由于组织措施得力、舆论宣传到位、范湖灌区“民办公助”工程项目受到项目区群众的普遍欢迎,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3、明确责任,多方筹资,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为了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开展,我们在财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按照上级要求投资3.0万元,保证了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民办公助”项目真正受益者是农民群众,因此,广泛宣传党的惠农政策,做好群众工作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及工程的正常运行。除了由县政府牵头,多次召开工程项目建设动员会和协调会外,在项目建设实施前,我们将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情况向灌区农民公示,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定期公布工程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广大农户监督。由于政策宣传到位,项目建设布局合理、规模得当,农民积极性较高,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4、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我们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建立了社会监理、建设单位、质监站、施工单位、群众代表组成的质量管理体系。每天保证三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对项目中工程量较大,技术性较强的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相关工程施工资质及施工经验的单位承建;对u型槽等用量大的中间产品按照质量优、价格低的原则选定供应商,并派专人长驻生产现场监督预制砼构件的强度、尺寸等标准;在建设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三检”制度,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5、突破发展瓶颈,改革产权制度,确保项目长效受益
以前的农村水利工程特别是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设施普遍存在“有人建,无人管”的现象,成为制约灌区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瓶颈。为了改变这一现状,确保灌区水利工程设施改造后合理管护,保障灌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就灌区改造后的运行管理与灌区用水户协会范湖分会各村签订了书面产权移交协议,并明确了管护制度和措施,采用“农民建设、农民受益、农民管护”的管理模式:
⑴ 水源单位负责西干渠的维修与管理,支渠由所在乡镇统一协调安排村级协会分片、分段维修管理,斗、农渠由各村级协会负责维护,毛渠和田间末级渠道的维护由受益农户自行负责。项目建成后,我们将修建的泵站、水闸、拦河堰、放水口、砌石渠、u型渠等水利工程设施列出详细的清单,移交给灌区用水户协会范湖分会各村,明确产权。
⑵ 在管理权限上,公用水利工程设施由刘河镇政府统一协调安排相关村级协会维修养护;各村单独使用的水利工程设施由各村级协会自行负责维护,具体责任人在移交清单上签收;各农户田间渠道的维护由受益农户自行负责。
⑶ 各村用水户协会除上述职责外,还负责本地区的用水调度、水费征收及水事纠纷处理等。
⑷ 各协会今后每年收取的水费,实行“三七开”,即向供水单位上交收取水费的70℅用于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和上游干渠运行的简单维修经费,其余30℅主要用于项目区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
三、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后,田间配套齐全,渠道畅通,灌溉保证率和项目区水利用系数得到大幅度提高到,同时解决了一部分旱区死角,实现旱涝保收面积8076亩,其中恢复灌溉面积2856亩,年增加效益56.85万元,改善灌溉面积5220亩,年增加效益52.83万元,为灌区农民年增粮食94.46万公斤,油料、棉花等产量15.16万公斤,年增农业总产值264.90万元,农民人均年增加收入118.95元。
项目建成后,切实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减小农民劳动强度,增加了农民就业创收的机会,缓解了上、下游用水矛盾,杜绝了因争水、抢水发生的水事纠纷,和谐了邻里关系。
项目建成后,理顺了水系,改善了农田灌溉条件和环境,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区域小气候和生态环境;项目区的水利设施功能提升,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景观。“渠成网、沟涵通、水满塘、灌排畅”的理想模式变成了现实。
四、工程建设体会
通过项目实施,我们深刻体会到国家“民办公助”项目的实施,是党中央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要把这一工作做好、做实,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⑴ 做好群众工作是基础。民办公助项目真正受益的是农民群众,因此宣传好党的政策,做好群众工作,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直接关系到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及工程建成后的正常运行。
⑵ 搞好科学规划是前提。要想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实施前必须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因地制宜地科学规划。
⑶ 争取上级支持是关键。没有资金的扶持,再高的积极性、再好的规划都是纸上谈兵。因此,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才能解决小农水工程建设资金紧缺的矛盾,切实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⑷ 确保工程质量是核心。工程建设的实施,如果没有专业队伍施工,没有专业人员把关,工程质量就无法得到保证,并且还会产生一系列负面效应。因此,工程施工中必须把质量作为核心工作来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劳力组织难。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两工”,农民用工实行“一事一议”,但由于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 人员多,导致“一事一议”成功率不高,而且在实际操作中群众思想较难统一,造成劳力组织困难。
2、投入缺口大,“小农水”建设任务艰巨。国家对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相对较小;群众筹资能力弱,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没有稳定的投入来源。建议今后加大对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二o一0年五月十四日
农村自查报告篇五
第一章
项目区基本情况
1.1
自然概况 1.1.1 地理位置及范围
调兵山市(县级市)是在铁法煤田建设初具规模的基础上,于1982年9月建立起来的新兴煤炭工业城市。它地处辽河平原北部,距铁岭市区35公里,西距沈阳市法库县5公里,位于铁岭、法库两县之间,地理位置在东经120°21′31″-123°41′52″、北纬42°20′31″-42°33′19″,地势平坦、交通方便,煤炭资源丰富。区域面积263平方公里,南北长23.7公里,东西宽20.6公里。
全市耕地面积19.1万亩,其中:中低产田10万亩。项目区所在地兀术街街道施荒地村位于调兵山市区东南,该村有户数713户,人口2100人,土地面积6500亩,耕地面积5800亩,水田3000亩。
1.1.2 水文气象
1、水文:本地属北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积温2977—3300℃,年平均温度6.7℃,年平均降雨量619.5毫米,日照超过2600小时,无霜期150天,雨热同季,四季分明。根据季节分配为:冬季23.7毫米,春季为91.5毫米,夏季为388.4毫米,秋季为115.9毫米。在月分配上以7月份降水量为最多,平均值为176.8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28.9%。生长季节(4-9月份)降水总量为543.2毫米,占全年总降水量的88.9%。
2、气温:多年平均气温为6.7℃,相对湿度62%。7月气温为最高 月份,平均气温为23.8℃;1月份气温最冷月份,平均气温为零下18.3℃,气温年较差为37.1℃。无霜期为160天左右,初霜9月30日,终霜5月2日,封冻层厚度为1.2米左右。
3、日照、光辐射及蒸发量:多年平均日照为2,787.6小时,年较差649.1小时,生长季节(4-9)日照为1,511.3小时,占全年日照总时数的54.2%,可满足作物生长需要。光辐射多年平均值为136千卡每平方厘米。陆面蒸发量为455毫米,水面蒸发量1,915毫米。
4、季风:我是大风日较多,6级以上年平均出现67.8次,8级以上平均出现37.8次,其中以春季西南大风居多。
1.1.3 地形、地貌及土壤
项目区为丘陵地区,土壤属棕土壤。调兵山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整个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西部有绵亘起伏的喇嘛山脉贯穿南北,南部有孤山子等山地和丘陵,形成了西高、东低的低山~兵陵~平原的地貌类型,大致分为西部石质低山丘陵和东部土质平原区。根据1983年铁法市土壤普查资料统计,我市土壤分4个土类、16个土属、31个土种。其中:以棕壤土类为主,面积为189,150亩,占总土地面积的58.7%,分布在中南部的平原地区;次之为草旬土类,面积为117,762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6.6%,分布在西部山区谷地和东部冲积平原地区;沼泽土和水稻土类面积为15,274亩,分布在王河沿岸的低洼易涝地区,ph值为6.5~7.5,呈微碱性反应。全市土壤平均有机质含量为1.97%,含氮量为0.128%,速效磷7.76ppm。
1.1.4自然灾害 1980年以来,调兵山市遭受较大洪涝灾害两次,分别是1985年和1994年,项目区所在地受洪涝灾害影响小;调兵山市主要自然灾害为旱灾,1990年以来旱灾发生频繁,项目区受干旱影响大,农业生产损失较重。
1.2 社会经济状况 1.2.1人口、劳力
调兵山市现有3个镇,2个街道,辖8个工人居住区,34个行政村。现有人口25万人,其中城镇和非农人口18.9万人,占75.6%,非农业人口占相当大的比重;农业人口6.1万人,占24.4%,农村劳动力1.7万人,农业劳动力0.9万人。
1.2.2 土地利用现状
调兵山市区域总面积39.3万亩,其中耕地19.1万亩,占50.7%,有林地及果树5.8万亩,占14.8%,牧草地1.5万亩,占4.3%,城镇村及工矿、交通用地8.5万亩,占21.5%,水域面积21.万亩,占5.3%,未利用地1.35万亩,占3.4%。
1.2.3 农业生产水平
项目区的老水田属于90年代开发建设的水田灌区,灌溉设施落后。水田灌溉以一家一户的小井为单位,提水效率低下仅为70﹪,项目区老水田输水渠道均为土渠,灌溉水跑冒滴漏严重,水资源利用率为65﹪,渠系水利用率低,不仅浪费宝贵的水资源,而且浪费了人力、物力、电力,造成单位成本非常高。
1.2.4 地方经济与农民收入 全市2007年经济指标为:地区国内生产总值22亿元,其中第产业增加值2.4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7.01亿元,工业增加值5.8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1.9亿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9890元,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4601元;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5.36万亩,粮食作物产量8.15万吨。
1.2.5农业水利科技服务体系状况
农业科技力量较为雄厚,项目区所在乡镇现有初级以上农业科技人员15人,其中农业9人,畜牧业4人,其他2人。成立了以镇农业技术服务站为中心的镇村两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共有农业技术服务站点 3处。
调兵山市水利科技力量较为雄厚,水利局成立了规划设计室,现有工程师10名,助工3名。近几年,为农业开发部门进行了大量节水灌溉工程设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节水灌溉的技术服务上,基本形成了以水利站为中心的镇村两级水利服务网,水利局每年都要定期举行培训班,对镇村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大力推广节水灌溉等先进水利技术。
1.3 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
1.3.1 水利骨干工程现状
项目区所在地现有机电井65眼,排水站5处,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境内属辽河水系的王河、新开河,防洪设计标准达20年一遇,防洪有保障。
1.3.2 农业机械及农机服务设施 项目区农业机械水平较高,现有农业机械设施15台,水稻牧草收割机2台,打捆机3台,可以满足水稻收割的需要。
1.3.3 交通与电力
境内有沈环线公路通过,铁煤集团的企业铁路线贯穿南北,交通十分方便,东北电网供电,电力资源充裕。第二章
项目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
2.1项目区的基本情况
项目区位于调兵山东南的兀术街街道施荒地村,该村总人口0.21万人,农业劳动力0.07万人,总耕地面积0.58万亩。正常年景粮食产量266万公斤,其中水稻产量为360万公斤。
项目区原有水田灌溉为井渠结合灌区,今年该村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过净化的中水作为水田灌溉水源,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7万吨,分配给水田用水量日供水可达到0.7万吨,灌溉水保证率可达到90%,可完全满足灌溉需要。项目区的渠系工程由11条支渠、1条排水干沟组成。支渠总长10.2公里,排水干沟总长2公里,渠系内现有配套建筑物14座。灌区的绝大部分渠系工程及建筑物均为临时工程,工程标准低、质量差,工程不配套,整个渠系工程均为土渠。为此实施混凝土防渗衬砌十分必要。
2.2项目区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2.2.1.干支渠淤积渗漏严重,输水困难。
项目区的灌溉渠系工程经过多年运行,干支渠渠道的淤积情况较为严重,造成整个渠系输水能力降低,同时由于95%以上的干支渠没有采取任何防渗工程措施,渗漏水现象严重,渠系水利用系数偏低,造成用水定额偏高,水资源浪费严重。
2.2.2灌区渠系建筑物老化失修,不配套,影响工程效益发挥 目前渠系骨干建筑物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渠系工程建筑物破坏严重。由于绝大部分建筑物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民兵在会战时建设的,标 6 准底,质量差,加之二十多年的运行,其完好率目前仅为50%左右。
2、工程不配套。由于项目区多年来以各乡镇村屯自己开发为主,缺乏统一的规划设计,工程建筑物不配套,造成灌排不畅,调配水困难,水量浪费严重。
2.3项目区现行工程管理体制
调兵山市2009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工程计划改造水田灌溉面积0.3万亩,位于调兵山东南的兀术街街道施荒地村,改造前为井渠结合灌区。由于目前我市农村实行的农业生产方式均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项目区内每个农户水田面积少则几亩,多则几十亩。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为便于灌区改造后的运行管理和维护,项目建后管理适宜采用农业合作社管理模式,以地块为单元,由项目所在村委会组织农户实行联户对渠道、水源井等灌溉设施进行统一管理、维护,从而达到工程设施长效运行,保证工程最大限度发挥效益。
2.3.1具体管护模式:
在项目实施后,由项目所在村委会组成项目区管护领导小组,成员3~5名,组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主要负责组织农户实行联户或单户管护灌溉设施。在项目区管护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以项目区地块为单元,实行联户或单户管理。水利部门实行行业技术指导和监督。
2.3.2项目管护责任
调兵山市水田末级渠系改造项目实施建成后,将本着“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在水利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推行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行联户或单户管理的方式管理。及时明确产权,办理固定 7 资产交接手续,建立健全管护制度,落实项目管护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实行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2.4 工程供水水源状况
项目区水资源总量7304万立方米,地表水4484万立方米,地下水2820万立方米,可供水量4514万立方米,可供开采的地下水2256万立方米,地表水2558万立方米。项目区为第四纪地质层覆盖,其岩性多为石英岩,长石次之,地层厚度多在8-35米之间,从上到下一般为粘土、砂土、细砂、中砂及部分砂砾层,地下水埋深在7-15米之间,为第四纪潜水,渗透系数6-29米/日,地下水为河流及降水补给,地下水水质较好,没有污染。
工程供水水源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作为水田灌溉水源,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7万吨,分配给水田用水量日供水可达到1.7万吨。水田泡田定额每亩80立方米核算,3000亩水田泡田期间用水量为24万立方米,泡田期间可供水量(按15天计算)为25.5万立方米,供水量大于泡田期需水量,同时该项目原有小井16眼,也可作为补充灌溉水源,故工程供水水源可完全满足灌溉需要。
工程水源水质也满足灌溉需要。经检测,该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环保局1992年发布的国家标准c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满足水田灌溉用水要求。
第三章
工程建设内容、标准及布局
3.1建设范围、布局 3.1.1建设范围
2009调兵山市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落实在调兵山东南的兀术街街道施荒地村,工程建设范围为占地面积0.3万亩,水田地块南北长1500米,东西长1150米。
3.1.2建设布局
水源布置:为充分利用当地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水源,规划建设取水涵闸1座,闸门为木板闸门。
灌溉渠系布置:根据本次改造项目的规模、面积,渠系共控制灌溉面积3000亩,属于小型灌区。故本次规划设计渠系布置形式采用斗、农渠两级固定渠道布置。
斗渠道随地势布置,共2条长2.7公里,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块南侧。比降采用自然比降为3‰,采用半填半挖渠道。斗渠与农渠交汇处设斗门20座。
农渠为直接向格田输放水的田间末级渠道,垂直于斗渠布置,间距为100米,双向输水。农渠共计布设18条,长7.2公里。农渠上每间隔50米设防水斗门1座,共计288个。
为方便机耕作业,需在田间布设作业路,作业路与斗渠交叉处设置过路桥涵20座。
田间工程布置:田间工程采用格田形式,格田长度为60米,宽度 9 为50米,格田面积控制在4.5亩左右,以利于田间管理和农业生产。
排水系统布置:由于项目区属于平原地区,地势平坦,田间排水农沟采取与农渠相间布设,农沟间距为100米,排水支沟利用原有路边沟汇流到自然排水沟道。
3.2 建设标准、规模
田间渠系及配套桥涵设施等主体工程按10年使用年限标准设计,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渠道设计标准10年,过水涵按10年设计标准。
投资300.21万元,改造水田0.3万亩,实现节水灌溉,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3.3建设内容、工程量
3.3.1建设内容:项目需建设取水涵闸1座,修建混凝土防渗斗渠2条2.7公里,农渠18条7.2公里,建设4米宽过路桥涵20座,修放水斗门308个。
3.3.2工程量:项目改造计划动用土方119350立米,其中,开挖土方23241,回填土方10324立米,土地平整土方53550立米,排水沟道清淤22500立方米,作业路整修土方9735立方米,碎石2201立米,建筑沙3726立米,混凝土2652立米,混凝土管直径500毫米60节、直径300毫米308节,木材(模板及伸缩缝)129立米,钢材1.66吨。
3.4工程设计 3.4.1设计依据
该项目区属老水田区,田间输水均为土渠,布置现状不符合工程规划原则,需重新布设灌溉渠系。水源井设计标准10年,渠道设计标准 10 10年,过水涵、按10年设计标准。工程设计依据采用国家现行规范:
1、<最新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手册>(中国水利水电出社)
2、<水工建筑物>(中国水利水电出社)
3、<小型水利工程设计>(大连市水利科学技术情报站、庄河县水利规划队)
4、<农田水利学>(第二版、水利电力出版社)3.4.2 渠道的布置原则
干渠应布置在灌区的较高地带,便于自流控制较大的灌溉面积,其他各级渠道应布置在各自控制范围内的较高地带。力求使工程量和工程费用最小,渠线尽可能短直,以减少占地和工程量。农渠的布置要满足机耕要求,上下级渠道尽可能垂直,间距要利于机耕要求。
渠系布置与土地利用(如耕作区、林带、道路规划)密切配合,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方便农业生产、工程施工和耕作运输。
3.4.3渠道断面设计
3.4.3.1设计流量推求,(参见《农田水利学》p104)(1)、计算农渠的设计流量
设计灌水模数(即灌水率)推求:以泡田期为例,水稻泡田定额100 m3/亩,泡田期灌水时间t取12天。设计灌水模数q设
q设=ai*mi/8.64t=1×100/8.64×15=0.8m3/s万亩。斗渠的田间净流量为:q斗田净=0.3×0.8=0.24m3/s 农渠的田间净流量为:q农田净=0.24/27=0.01 m3/s 取田间水利用系数nf=0.95,则农渠的净流量为
q农净=0.01/0.95=0.014m3/s 灌区土壤属中粘壤土,从表4—1中可查出相应的土壤透水性参数:a=1.9,m=0.4。据此可计算农渠每公里输水损失系数:ó=1.9/100×0.0140.4=1.9/100×0.18=0.11 农渠的毛流量或设计流量为: q农毛=q农净(1+ó农l农)
=0.014×(1+0.11×0.3)=0.015 m3/s(2)计算斗渠的设计流量。因斗渠内同时工作的农渠有18条,所以斗渠的净流量等于18条农渠的毛流量之和。
q斗净=18×0.015=0.36 m3/s 斗渠的工作l斗=1.35公里 斗渠的每公里输水损失的系数为:
q斗=a/100qm斗净=1.9/100×0.360.4=1.9/100×0.66=0.013 则斗渠的毛流量或设计流量为:
q斗毛=q斗净(1+ó斗l斗)=0.36×(1+0.044×1.35)=0.37m3/s 3.4.3.2断面设计
斗渠需要清淤、整形、衬砌2700米,其水力计算按《水力学》明渠均匀流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q=acrim
=a/100q农农净
a=(b+mh)h
χ=b+2hr=a/x 1m c=(1/n)r1/6 式中:
q——流量(m3/s);
c——谢才系数(m1/2/s);
a——过水断面面积(m2);
b——渠道底宽(m);
m——边坡系数,m=1;
h——水深(m);
χ——湿周(m);
r——水力半径(m);
i——渠道比降,i=3/1000;
n——渠道糙率,n=0.017;
经计算:斗渠选择断面尺寸为: 底宽0.4米,深0.6米,边坡为1:1。渠道比降3/1000,过流能力为0.56米3/秒,满足灌溉要求。
渠道衬砌为砼衬砌,混凝土标号为c20,混凝土厚度为10cm,下设砂石垫层10cm,每间隔1.5m设1道伸缩缝,伸缩缝为2cm厚木板。
农渠设计需要清淤、整形、衬砌18条,共7200米,修建防水斗门308座。其水力计算按《水力学》明渠均匀流计算,公式同上。
经计算:农渠选择断面尺寸为: 底宽0.3米,深0.4米,边坡为1:1。渠道比降1/1000,过流能力为0.18米3/秒,满足灌溉要求。
渠道衬砌为砼衬砌,混凝土标号为c20,混凝土厚度为10cm,下设砂石垫层10cm,每间隔1.5m设1道伸缩缝,伸缩缝为2cm厚木板。
3.4.4过路涵设计
为满足项目区交通要求,修建过路涵20座,按《水力学》计算,涵管过流按最大过流,按有压流公式计算涵管管径。其计算公式为:
q=μcω
2gz
式中:q——涵管过流流量(m3/s);
μc——流量系数;
ω——涵管断面面积(m2);
ζ——上下游水位差(m);
通过计算选择涵管管径为d500亳米,长6米(3节管)。选择断面满足过水要求。
设计结构参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典型设计》,过路涵设计尺寸见过路涵设计图。
3.4.5 进水口进水闸设计 3.4.5.1总体布置
灌溉进水闸全长21.5m,闸门高1.2m,闸底板高程为78.00m,由进口段、闸室及消力池三部分组成。
1、进口段
进口段包括铺盖、边墙。
上游铺盖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厚0.4m,铺盖长一般采用上、下游最大水位差的3~5倍,铺盖长取9m,顺水流方向底板宽度4m~1.5m渐变。
边墙为砌石挡土墙,顶宽为0.4m,顶高程为80.90m~78.50m 14 渐变。
2、闸室段
底板兼有防渗作用,底板长取6m。底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厚0.7m,宽2.7m,两边下设齿墙,齿墙深1.5m。闸门距闸底板上游侧2.43m,闸门高1.5m,宽1.7m。采用插入式木闸门,闸门净宽1.5m,单孔闸门。
3、消力池
消能采用消力池,池深0.5m,池长6.5m,消力池底板厚0.5m。消力池段翼墙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与底板连成一体。
3.4.5.2进水闸过流能力验算
进水闸为平底宽顶堰,非淹没出流。过堰流量按非淹没出流的 宽顶堰流量公式计算,公式如下:
q=εmb2gh03/2`
式中:q—流量,m3/s;
b—溢流堰净宽,b=1.5m;
ε—侧面收缩系数,计算得0.95; m—流量系数,p=0,m=0.385;
h0—包括行近流速的堰上水头,h0≈h=1.4m。qmax=0.95×0.385×1.5×4.427×1.43/2=4.02 m3/s 即进水闸最大过流量为4.02 m3/s,满足灌溉要求。
第四章
工程管理
4.1 组织机构
为加强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将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在调兵山市项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调兵山市水利局具体组织实施,在项目区成立项目乡镇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协调具体实施工作。
4.2 建设管理、运行维护
执行上级制定的开发计划,认真安排任务目标,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项目计划确定后,调兵山市水利局为项目法人,并成立工程建设总指挥,由调兵山主管农业副市长担任。指挥部成员有:调兵山市水利局、财政局、兀术街街道等单位。建立项目法人负责制,实行施工招标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和施工合同等四制。改造项目由工程指挥部负责实施,各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格要求质量,严格验收,使改造工程达到标准高、效益好、形象美、质量精。
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及时明确产权,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健全管护制度,落实项目管护责任,积极探索农业合作社管理模式,使得项目走上经营式开发、滚动式发展的路子,更好地发挥国家投资的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改革原有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责、权、利”明晰的灌区管理体制,具体管护模式:在项目实施后,由项目 16 所在村委会组成项目区管护领导小组,成员3~5名,组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主要负责组织农户实行联户或单户管护灌溉设施。在项目区管护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以项目区地块为单元,实行联户或单户管理。水利部门实行行业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五章
工程预算及筹资方案
5.1工程费用预算 5.1.1主要工程量
项目动用土方119350立米,其中,开挖土方23241,回填土方10324立米,土地平整土方53550立米,排水沟道清淤22500立方米,作业路整修土方9735立方米,砂石垫层3726立方米,混凝土浇筑2652立方米,模板3113平方米,伸缩缝1566平方米,砼管368节。
5.1.2人工及主要材料量
人工8278工日。水泥796吨,河石2201立方米,粗砂3726立方米,木材129立方米。
5.1.3工程总预算投资
工程总投资300.2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65万元,临时工程8.42万元,独立费用26.79万元。
5.1.4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5.1.4.1根据辽宁省辽发改发[2005]1114号文件《辽宁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5.1.4.2定额采用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辽宁省水利厅文件辽发改发[2007]71号文件颁发的《辽宁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个别单价参考有关预算定额分析,设备安装费采用设备费用15%。
5.1.4.3根据《辽宁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制定人工预算单价,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人工预算单价为技工35.02元/工日,机上人工35.02元/工日,普工19.93元/工日。
5.1.4.4材料预算单价:为控制由于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上涨而影响工程投资的合理性,采用主要材料限价进入工程单价的办法。材料预算单价低于或等于材料限价时,按材料限价进入工程单价;材料预算体格高于限价时,按材料限价进入工程单价,超过限价部分列入相应单价之中。主要材料价格和运费价格以当地市场价格计算,加计2%的采购及保管费。
5.1.4.5取费标准
1、其它直接费:建筑工程按基本直接费5.3%计取(其中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为3%、夜间施工增加费为0.5%、小型设施摊销费0.8%、其他1.0%)。
2、间接费:
(1)土方开工程按直接费的5%计取;
(2)石方工程按直接费的7%计取;
(3)砌石工程按直接费的5%计取;(4)模板工程按直接费的8%计取;(5)混凝土工程按直接费的6%计取;(6)钢筋加工安装工程按直接费的4.5%计取;
3、计划利润
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两项之和的7%计取;
4、材料限价价差
材料限价价差=(材料预算价格-材料限价)×额材料用量。
5、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材料限价价差)×3.22%。
6、建设管理费为0.5%。
5.4.6工程勘测设计费执行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5.1.4.6 工程预算表
表1:
2009年调兵山市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工程总预算表 表2:
永久工程预算表 表3:
建筑工程预算表 表4:
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 表5:
独立费用预算表 表6:
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 表7:
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表8: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表9:
次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表 表10: 主要材料及劳动力表 5.2筹资方案
工程建设资金本着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相结合的筹集原则筹集资金。根据工程预算,工程计划投资300.21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渠道混凝土衬砌工程,地方自筹资金150.21万元主要用于取水口修建和土方工程。
第六章
预期效益
6.1 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发挥明显的经济效益,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项目的实施平均每亩水田将比改造前增产水稻140公斤,年可增产粮食42万公斤。按照近几年水稻每公斤1.8元预算,平均每亩水田增加收入252元,项目区0.3万亩水田年可增加农民收入75.6万元。通过净态分析4年内可收回全部投资。
项目可改善灌溉面积0.3万亩,项目的实施可使施荒地村222户870人受益,人均可增加纯收入869元。
6.2 社会效益
项目的社会效益十分明显,项目区通过渠系改造,使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升,种植结构得到调整,同时可以节水节电节能,节约部分农村劳力,保持社会安定,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6.3 生态环境效益
项目还具有生态效益,通过渠道节水改造,在农业灌溉条件得到改善的同时,可大量节约宝贵的水资源,有利于改变和保护当地局部生态环境。据预测,项目改造后,渠系水利用率可由原来65﹪提高到85﹪,年可节水90万立方米。项目实施后,渠道将规整成线,建筑物美观实用,漏水,浸蚀农田,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将不复存在。同时,减少了地下水的开采,减轻了土地板结、盐碱化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