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

在还款期内不必偿还本金而仅支付利息,到期只需归还小额贷款一定比例本金的贷款。

银行信用贷款利率:

1.按人民银行规定,目前商业银行人民币个人信用贷款利率为日息万分之二点五(年利率为4.35%)。

2.对公客户信用贷款利率根据企业性质和经营状况实行差别利率管理。

3.对国家助学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的规定。

4.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对个人发放的人民币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基准利率加适当浮动确定。

5.城市信用社对个人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及浮动幅度下限;其他个人消费性短期借款参照当地商业性银行贷款相应期限的优惠标准执行;农村信用社对居民家庭办理的小额担保、质押类贷款执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水平。(注:各机构可在此基础上再行协商确定)

6.对于经人行批准开办"绿色通道"业务且风险权重为零的个人综合授信额度产品以及客户提供的循环授信额度产品,其融资成本可在原基础上下浮20%。

7.对于有抵押物的客户,如能提供房产抵押或土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房屋产权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

(2)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或者全额付清房款的收据;

(4)能够提供所购房屋权属(包括商品房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以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全部用于自住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

(6)在当地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并在申请时处于缴存状态中;

(7)已取得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经营项目登记备案证明》;

8.除上述条件外,借款人还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4)没有不良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