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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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一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具体奖惩方式和量化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可参考如下形式:

(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保安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一)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了更加有效地进行饭店内部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保障饭店的正常营运,保护饭店宾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饭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是饭店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第三条:饭店消防领导小组是饭店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

第四条:凡在饭店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或予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

(一) 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饭店、宾客或员工财物,损失数额不大的。

(二) 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三) 使用易燃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 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非危险场所)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

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布草,地毯污迹或机械零

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

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

5.用电不使用安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 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火,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

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

7.楼内乱堆放物资,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

(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的: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人饭店,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

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

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

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职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一)火险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

(二)强迫他人违反?肖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四)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子处罚:

(一)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能自动坦白,真诚认错的。

(二)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

(三)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表彰、奖励:

(一)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长期都是安全单位,没有发生过火警、火灾的部门。

(二)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险隐患的班组、岗位和个人。

(三)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四)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五)对饭店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第十条:实施消防奖罚规定的审批与权限:

(一)对违反本规定予以口头、书面警告、罚款50元(含50元)以下的,由保安部经理或部门经理提出,报饭店消防领导小组审批。

(二)对违反本规定,予以严重警告或罚款100元的,由保安部出具材料,保安经理提议,报人力资源部转总经理审批。

(三)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处理的,由消防领导小组出具书面材料,报总经理审批。

(四)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得好,需给予表扬或奖励的,由保安经理或部门经理提议,报饭店消防组织领导小组审批,予以通报表扬。

(五)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需给予通报表扬店嘉奖的,由保安部经理或各部门经理提议,整理事迹材料,报人力资源部转总经理审批,生效后,财务部列支,工会予以通报表扬。

(六)所有需执行罚款或奖励的部门或个人经上述提议、审批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出具一式三联的通知单:——联交财务部,一联交被处罚(或奖励)本人;另一联饭店组存查。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饭店所有的部门,全体员工及住客、施工人员,供应商。解释权归饭店消防领导小组。

第一条 工作原则和制度

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签订相关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条 管理目标体系

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要达到下列目标:

1、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完整好用,重点部位有专人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普及消防知识,经常开展防火安全宣传,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3、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完善消防管理措施,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4、无火灾事故。

第三条 奖励

凡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依照本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防火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评选条件:

全面实现管理目标,并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年终可评为先进集体。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

(1)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及各项安全制度,敢于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2)在保证实现目标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3)对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提出管理措施,避免重大火灾有贡献。

具有上述条件者,年终均可评为先进个人。

第四条 处罚

(一)凡违反安全制度轻微的,给予经济处罚50一100元罚款。

(二)凡违反安全制度造成较重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罚款。

1、在禁止吸烟、用火的区域内吸烟、用火者。

2、在仓库堆放易燃物,场所周围点火或燃放爆竹者。

3、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者。

4、消火栓被埋压或因搭棚、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者。

5、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或损坏的。

(三)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乱位电线、用火不当、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灾的,除按规定对被损坏的公物进行赔偿外,并对过失者以经济处罚。

1、造成火灾隐患者和接到整改通知不整改者,罚款200元。

2、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火灾的,责任单位处火灾损失额2-10%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1、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者。

2、本单位发生火灾隐瞒不报者。

3、安全员发现火灾隐患,未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的。

4、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事先将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影响工程的。

5、凡因负责人不履行职责,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由于不可抗拒和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火灾,不追究个人

责任。

第五条 罚款的缴纳管理和使用

(一)被罚员工,凭《处罚通知单》,将罚款交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上交至综合部;逾期不交者,将《处罚通知单》第三联交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

(二)所罚之款由综合部连存根交财务部门收存。

(三)所罚之款用于缴纳奖励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先进个人。

一、公司成立由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保安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一次。

三、消防安全考核工作与单位经济利益挂钩,考核结果列入经理目标责任制考评。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的。

3、发现初起火灾并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火灾损失的。

4、在扑救初起火灾工作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的。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技能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6、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的。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2、擅自使用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消防通道摆放物品的。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会报火警的。

5、无故不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

六、公司将在年终工作总结按考评情况,填写《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记录表》予以奖惩。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一、对在消防工种中有突出贡献和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和晋级,提职。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或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处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1、防火工作年度考核为标兵、先进称号的单位。

2、防火工作被评为先进称号的个人。

3、制止违章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4、监测、检查及时发现早期重大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采取可靠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

5、热爱消防工作,组织参加防火安全活动,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同违反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做斗争。

6、认真贯彻消防法,开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防火责任人和专(兼)职防火工作人员。

7、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英勇顽强,奋不顾身,积极参加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

1、对存在火灾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整改的。

2、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及占道挖沟、暂设等未经消防审核、批准擅自开工和工程竣工后,未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而投入使用的。

3、埋压、圈占、损坏、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的。

4、不顾火灾危险性,盲目生产、施工、运输、贮存、动火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的。

5、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造成一般火灾损失不足2000元的。

6、公共场所管理混乱发生火灾,尚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任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各工种及要害岗位人员在操作、管理中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不履行职责的。

2、在禁止动火的单位、部位、岗位、地点、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的。

3、谎报火警、阻碍火灾扑救造成后果的。

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室内外防火通道,经通知不按要求整改的。

5、司乘、更夫、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及造成一般后果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未经批准、私拉乱扯电器线路,使用电器采暖设施,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的。

8、消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10、造成火灾损失10000元以上的,按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1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予以拘留。对失火单位防火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5%进行处罚。

七、对防火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

八.对矿业公司内部员工和单位的罚款,由消防部门出据《罚款通知单》,从单位工作款中扣出,作为消防安全奖励基金使用。

一、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检查考评与奖惩机制

1、考评目的:

(2)促进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3)提高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检查的能力;

(4)作为人员奖惩、加薪、罚款、解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2、考评内容

(1)各部门、岗位人员贯彻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等规章制度的情况;

(2)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的情况;

(3)落实防火巡查制度、防火检查制度的情况;

(5)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的情况;

3、考评方式

情况,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情况,检查各类表格的填写情况、重点部位人员在位情况、员工对各类消防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等。

二、奖罚规定

1、奖罚权限

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奖励与处罚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员工实际表现情况提出意见,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后实施。

2、奖罚程序

(4)经批准的奖惩专门报告原件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保存,存档备查。

三、消防工作奖励、处罚规定

1、消防工作奖励规定

(2)积极参加单位内部组织的各类消防安全活动,表现突

出的,一次性奖励50元;

(4)积极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表现突出的,一次性奖励50元;

(6)在消防安全教育考核中成绩排名前三位的,依次奖励50元、30元、20元。

2、处罚规定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30元罚款。

1)防火巡查不到位,未认真汇总巡查情况的;

2)用火、用电有违章情况的;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不在岗的;

4)检查中发现不知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或对消防知识不熟的;

5)无故不参加消防演练、培训和考试的;

6)参加消防安全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舞弊行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元罚款。

2)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或其它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的。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遮挡覆盖的。

3)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消防设施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处罚款;

4)刁难消防监督人员执行工作的。

5)发现隐患不及时上报,不采取措施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200元罚款。

2)埋压、圈占、堵塞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消防工作的;

4)不按操作程序,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三

(一)本单位每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考评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考评以当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具体奖惩方式和量化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可参考如下形式:

(一)本单位每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保安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考评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考评以当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各部门起评分为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一)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

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

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

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元。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

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元。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

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元。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

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元。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

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元。

全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元;全无火灾隐患的部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四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之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院各系、部及驻校各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接受保卫处及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

二、保卫处依法对学院各部门、驻校各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到位。

三、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及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工作政绩依据。

四、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责任人行政纪律处分。

五、对违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对造成火灾的责任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对造成火灾,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由院保卫处负责。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 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具体奖惩方式和量化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可参考如下形式:

(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保安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一) 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 

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

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 优秀、

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

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

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

向有关领导 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

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    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

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    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

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8.    被评为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部门、个人的,奖励:200

元。被区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奖励500元;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奖励:1000元。

(六)  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 而未报告 的。

2. 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 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4. 未经消防局批准而擅自进行扩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审要求而被责令拆除的。

5. 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6. 发生火灾确定后,应立即报告“119”,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7. 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8. 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9. 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0元罚款;15分扣分:

1. 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公司的。

2. 禁烟区吸烟的。

3. 不听从或侮辱执法者的。

4. 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5. 不按购物中心、保安部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审批手续的,而不制止的。

7. 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8. 对本部门、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9. 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10. 违反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 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三)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的罚款;7分扣分:

1. 未向工程部申请、登记,私自使用、安装大功率电炉等电器;未能及时按照保安部或消防部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2. 未按消防部门、保安部提出火灾隐患整改意见进行彻底整改的。

3. 装修、改建、扩建、明火、用电未经审批而动工的。

4.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作业的。

5. 擅自拆卸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或用物品包裹探头而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

6. 未按制度、职责、程序办事,影响消防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元的罚款;2分扣分:

1.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3.本部门、本部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能解决不解决或超过整改日期的。

4.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灾危险的,未造成损失的。

5.巡查中,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行为而不制止的。

6.在吸烟区乱扔烟头、火柴梗,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7.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而不制止的。

(五)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元的罚款:

1. 各部门、重点部位不落实岗位自查、有关记录虚假的。

2. 防火巡查人员不落实巡查职责,有关记录虚假的。

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抽查不及格或组织培训、学习无故不参加的。

4. 不按时参加消防例会的。

5. 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规定,被保安部下发消防安全违章通知书的。

5分--10分           一般警告

11分--15分           严重警告

16分--20分           辞    退

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并进行处理;违反《消防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按本处罚细则第三项对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按奖励规定第八项进行奖励。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五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一) 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 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    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    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8.    被评为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部门、个人的,奖励:200元。被区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奖励500元;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奖励:1000元。

(六)  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1、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  坚持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3、  发现和消除隐患,表现突出的;

4、  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6、  对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7、  其他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

第二条: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施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消防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  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  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视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5、  私自乱拉乱址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视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通报批评。

6、  对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处罚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  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篇六

一、 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一名副校长分管政务处,并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各处室负责人要负责办公室的消防安全,若哪个办公室发生火险,发生一次对负责人罚款500元,并追究其责任。

二、 实验室的实验员、语音室的电教员,图书室的管-理-员、食堂的保管员、总务处的实物保管员,要认真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发生一次火险罚款500元。易燃易爆物品遗失一次罚款1000元,并追究其责任。

三、 分管男、女生宿舍的生活指导老师,要经常检查消防工作,发生一次火险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 学校电工要加强线路的.维修,若发现线路漏电要及时处理,因责任造成事故的一次罚款500元。

五、 门卫人员要认真执行自己的职责,作好进出人员的登记手续和管理工作。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私拿、盗窃课桌凳出校的,照价赔偿损失外并处以罚款,知情不报者罚款500元。

六、 住校教职工要注意消防安全,并教育小孩不玩火,造成火险事故的罚款500元,造成事故依法追究教师、家长的责任。

印江民族中学

------天台职业中专 2011年5月(修订)

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它处理。

一、凡具备下列备件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使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著者;

3、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显著成绩者;

4、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成绩者;

5、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成绩者;

二、凡具备下列情形者,视情节轻重及后果,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者;

2、违规用火、用电者;

3、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抵制火灾隐患整改者;

4、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乱搭、乱建棚房,造成不良后果者;

5、慌报、隐瞒不报或故意延误报告火灾情况者;

6、造成火灾事故责任者;

7、其它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者;

三、学校消防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凡发生火灾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除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外,事发当年取消责任人所在处室或部门评选先进资格,取消主要责任人评选先进和晋级、晋职资格。

四、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综合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五、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长室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消防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