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创卫工作责任,推动我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创卫目标责任细化分解的通知》和《西安市纪委监察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责任追究的内容及范围
对不认真执行校创卫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校创卫办工作安排,对各处、室、组创卫工作领导不力、效能低下,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等责任,过错行为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人员和具本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创卫工作目标责任分解
(一)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卫办工作目标责任
1.创卫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分工
张宏斌副校长:总负责和创卫组织管理部分
秦 健 书 记:教职工创卫知识培训
戴兴民副校长:创卫材料整理、归档,健康教育、学生体质监测、卫生保健科研、学生清洁区卫生
刘成安副校长:设备配备维修、校园环境卫生和环保卫生督查
2.校创卫办工作目标责任
① 落实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负责校创卫日常工作安排
② 收集、整理各职能处室负责的创卫工作材料
③ 组织检查,指导校各部门的具体创卫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④ 负责校创卫工作文件的起草、创卫工作信息的报送
⑤ 督查各部门创卫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
⑥ 负责校创卫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落实
(二)各处、室、组创卫工作目标责任
依据校领导创卫工作具体分工,各处室、组创卫工作目标责任如下:
1.办公室:
①创卫工作宣传:负责创卫信息报告,按时更换创卫宣传栏。
②协助创卫办工作:催办、协调各处室、组创卫工作的落实。
③ 协同校创卫办做好创卫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落实。
2.教务处:
① 健康教育工作:做到开课率、课时、教材、师资、评价五落实 ,学校健康教育器材、教具的配备、登记和管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健康教育的考核评价。
② 学生健康监测:体质监测,疾病预防和"六病"防治工作措施和计划、总结,做好玛丽斯特普国际组织在我市实施的"校园红丝带,你我同行动"项目。
③ 卫生保健科研:教研组健康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记录,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课题实验中的材料、报告,论文、经验交流材料。
④ 所辖人员及区域环境卫生。向校创卫办保送《学生常见病登记表》《~外伤登记表》《学生传染病登记表》《学生预防接种登记表》《体弱病残学生登记表》《智力低下学生登记表》等相关创卫业务表格。
⑤ 对书记负责,抓好教职工的创卫知训培训,教职工创卫知识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确保教职工创卫知识普及率不低于100%。
3.政教处:
① 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确保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充不低于100%,积极开展"我为创卫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重点活动。
② 开展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普及,确保环保知识普及率在学生中保持在100%。
③ 按时向创卫办报送《早操检查统计表》、《眼保健操检查统计表》、《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学生个人卫生检查统计表》、《教学用房卫生检查统计表》等创卫业务工作表格。
④ 校红十会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及所辖人员及区域卫生。
4.总务处:
①除"四害"工作:除"四害"工作计划、总结, 爱卫会计划、总结、会议记录, 向校创卫办报送《除"四害"监测表》、《四害孳生地调查表》、《除"四害"检查统计表》、《校园环境卫生检查记录表》、《日产垃圾清运情况检查记录表》、《厕所卫生检查表》、《教室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饮水机、洗漱设施卫生检查统计表》。
②卫生管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办法,学校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员名单, 保洁人员和工作责任书,所辖人员及区域环境卫生。
③环境保护: 创建绿色学校计划、总结,教职工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普及,确保环保知识普及率保持在100%, 学校绿化面积、示意图和保养制度。
④食品卫生管理: 上级下发的食品卫生管理文件、复印件资料, 学校师生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管理制度,校园环境卫生(学生清洁区除外),学校卫生设施配备与维修。
5.年级组、班:
① 按各处室要求配合完成有关创卫表格的填报。
② 负责本年级和本班学生健康知识、创卫知识、环保知识的普及,确保普及率达到100%。
③全面负责本年级、本班级的卫生达标工作,不留死角。
6.教研组:
① 执行各处室有关创卫工作的安排
② 所辖办公室环境卫生的达标
7.教师、职工个人:
① 执行校创卫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
② 根据所在处、室、组的具体创卫分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责任追究方式
(一)对教师、职工(个人)的责任追究:
1.在校创卫办组织的检查评比中排名列后三名一次的给予个人通报批评和减发当月结构奖50元;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者给予诫免谈话、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具体责任不清时对所属年级组、教研组、各处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减发处、室、组负责人当月结构奖100元。
2.对校创卫办检查中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整改不力,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明显变化的、对校创卫办发出的整改通知落实不及时、对创卫热线反映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暴光属实的问题整改不力一次的,给予诫免谈话和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对创卫热线反映的问题和新闻媒体暴光属实的问题整改不力二次或二次以上的给予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减发当月结构奖200元,具体责任不清时减发各处室负责人当月结构奖200元并取消本部门年终评优资格。
(二)对处、室、组(部门)的追究:
1.不按工作目标责任按时向创办报送相关资料或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一次的,给予报送部门通报批评一次,并减发处、室员和直接责任人人员当月结构奖50元。
2.对上级创卫办检查出的问题,经校创卫办督促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不力一次者,给予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
3.按工作目标责任应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而未组织或开展达一次者,给予部门负责人减发当月结构奖100元;影响校创卫办资料收集减发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100元;致使创卫相关工作不落实空白者给予处室负责人通报
批评,诫免谈话,减发当月结构奖200元,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减发当月结构奖不含300元师德奖。可累积减发,当月结构奖减发为零,在下月结构奖中减发。
具体责任追究由校创卫办提出意见报校行政会议决定,本办法由校创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安市第三十中学
二oo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