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物业公司财务公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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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财务公开规定篇一

1、 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行业会计规定,结合公司特点,负责拟订公司会计核算的有关工作细则和具体规定,报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 参与拟订财务计划,审核、分析、监督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在部长领导下,准确、及时地做好帐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和总帐,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资产基金增减和经费收支进行核算。

4、 正确计算收入、费用、成本,正确计算和处理财务成果,具体负责编制公司月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决算及附注说明和利润分配核算工作。

5、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6、 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7、 负责会计监督。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8、 负责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9、 及时做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0、 主动进行财会资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物业公司财务公开规定篇二

为了小区有个优美的环境,广大业主得到更好地服务,便于物业公司更好地管理,将来开创更多更好的创收项目,现制定以下物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 财务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 财务科负责本物业公司的经济总核算。每月末收银员把各住宅、商铺收取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交到财务科,由财务科及时编制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进行税务申报,并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向公司领导报告。

3. 管理和控制物业公司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本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4. 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5. 负责公司的各项资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6. 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 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 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 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三. 现金管理制度

1. 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应在财务科保持有适量库存现金,以备小额现金的零星支出,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 ,现金支出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 现金的使用范围:

2.1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 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 结算其他的零星支付款项。

2.4. 各个部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通过申请方式进行申请采购备用金。

2.5. 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2.6. 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四. 支票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2. 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 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1.1 因公需要借现金时,借款人应填写《财务支出审批单》、《借款单》,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后,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送财务人员审核、再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1.2 各业务经办人对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在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1.3 报销人员须凭合法的原始票据到财务部领取《报销单》。《报销单》填写的各项内容要清楚,数字要准确,金额的大写数字要正确,所填写内容要与原始凭证相符,并将票据分类粘贴整齐后,交由部门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科,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办理报销手续。

1.4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借款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所借账款。

1.5 借款人员应及时冲帐,不能跨年度使用借款。年末借款的,应于12月29日前把借款归还财务科,待次年一月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1.6 外购材料物资应该将供应商出具的发票、收到货物的入库单、现金采购的加附《财务支出审批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复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1.7 税款、行政规费的支出可由经办部门签字并提交财务会计审核后,按审批程序报公司领导审批。

1.8 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收款单位的印章是否合法有效、领款人的签字是否相符,审核、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如有疑问必须查询清楚并得到确认后方能付款。报销人对所报销发票的真实性负永久责任。

2. 审批程序

业务经办人 — 部门负责人(复核) — 会计(审核) —审批人(批准)—出纳(付款)

物业公司财务公开规定篇三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5)、完成企业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物业公司财务公开规定篇四

2、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收缴,对拖欠行为采取催缴措施;

3、收缴物业管理费后做账、跑银行存款、预约税务局办理业务;

4、小区停车场收费工作是对接财务部;

5、日常巡查小区的卫生、绿化等,

6、相关文件归档存放;

物业公司财务公开规定篇五

1、负责公司承接商业、办公及其公共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

2、负责承接项目的前期工程、技术支持和前期运营工作。

3、负责管理处工作计划及部分财务预算的制定,按规定做好收入、支出控制和核算工作。

4、全面负责管理处各项管理工作和运作实务(基础管理、客户服务管理、保安、保洁、绿化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等),保持管理处正常运行秩序及良性经济循环。

5、全面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做好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与防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联系和信息反馈工作。

6、负责建立完整的物业管理档案(客户档案、防火安全工作资料、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等),日常工作中抓好各类服务、维修等工作。

7、做好管理处内各部门及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处理好与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8、负责客户满意度的测试评定工作,落实物业管理服务的投诉处理工作。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公司财务公开规定篇六

5. 检查、管理和规划商场内、外部的各项日常安全及保洁工作;

6. 紧急事故的应急协调与处理;

7. 年度物业费用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及监控;

8. 各项中、长期及短期物业工作计划;

负责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

物业公司财务公开规定篇七

一、凡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均执行本规定;

五、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七、员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位上班的;

2、迟到早退累计1小时以上 ,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的;

3、员工请假逾期不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

4、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5、申请辞职未获管理部经理批准,擅离职守的;

6、伪造、涂改各种请假证明的;

九、病假:

十、当月病假、事假合计超过十天者,作自动退职或公司劝退;

十一、公司行政管理 人员:领班可批员工一天假期、主管可批员工三天假期、三天以上必须由经理批准同意。

严格劳动纪律是搞好公司各项工作的保证,为培养公司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贯彻"严字当头,从严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

一、本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制,每周五天工作日,职工必须按规定上下班。

二、作息时间的更改及节假日的放假规定由综合管理 部负责通知。

三、考勤是对每个职工出勤情况的考核 ,也是发放工资的依据。各部门应安排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此项工作。考勤员的基本条件为:能严格按考勤管理制回度办事,不怕得罪人,坚持做到每日考勤,杜绝月终凭记忆考勤的作法。

四、公司考勤一律使用统一的考勤表,并按考勤表上相应符号如实填报,要真实反映出勤情况,不得空格不填。

五、月终考勤员将考勤汇总,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将原始考勤表于次月二日前报综合管理部。

六、职工因公出差 、学习(长期脱产学习除外)、疗养时应在考勤表上注明。

七、职工工作期间因事(病)临时请假离岗,月累计不满四小时不予计算;超过四小时(含四小时)不足八小时的按半天事(病)假计算;满八小时按一天计算。

八、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 者,必须由主管经理批准,填写《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加班 审批表》,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建立良好工作秩序,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员工 考勤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

第一章工作时间

一、公司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固定工时制。

二、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9:00至晚5:30,午餐时间为12:00至13:00,每天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公司可视特殊情况,在固定工时制范围内调整员工工作时间。

第二章出勤规定

一、全体员工出勤均应按时打卡,且无论因公、因私外出,无论何时到岗上班均须打卡。员工应在8:50前到岗,做好岗前准备工作,以保证在9:00开始正常工作。

二、员工公出如未按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填写《公出申请单》,注明公出时间及原因,由部门直属领导签字,报部门考勤员留存,部门考勤员在指定时间内报人力 资源部。因公外出未按规定打卡者,如没有授权领导批准的《公出申请单》,公司均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三、各部门考勤员须做好考勤记录,当部门月底汇总的考勤记录与打卡记录不一致时,人力资源部以打卡记录为准。

四、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抽查,不合格者按《员工奖惩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考勤工作程序和请假审批权限

一、各部门负责选派专人担任考勤员,并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准确记录员工加班时间和休假日期,月底逐人做出考勤汇总,填写考勤汇总表,并将相关资料(如《请假申请单》、《倒休申请单》、《公出申请单》、《加班审批单》等)附后,经由考勤员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前准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检查上报的考勤结果。

三、主管(含)以下人员请假,3天以内的由直属经理级领导批准,3天以上(不含1天)的由公司总经理级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加班及倒休规定

一、公司要求员工工作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确因工作需加班的,员工提前在《加班审批单》(平日/公休)中填写加班事由,并经直属领导签字同意。加班后按照实际加班时间填写加班时数,由部门直属领导签字确认,并在月末考勤汇总上填报清楚。对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应完成而未按时完成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加班范围之内。

二、公司各级别员工享受加班补贴及倒休规定: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为公司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中已含有加班补贴,故不再享受加班补贴和倒休。国家法定假日加班除外。

主管级人员节日加班按国家规定享受加班补贴;公休日加班可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但需部门经理统筹好工作安排;工作日加班不享受加班补贴和倒休。

主管级以下员工的加班时间按国家规定享受加班补贴。

三、员工每月累计加班时间应控制在36小时内,加班时间首先抵消当月事假及病假,剩余时间按加班计算。

四、平日加班计算时间:从当天18:00至第二天9:00,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可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

五、出差、培训 或会议期间不计加班。

六、加班时间为2个小时以上(含)者,可享有每人不超过rmb8元的餐费报销标准。休息日加班,可享有每人每餐不超过rmb8元的餐费报销标准。所有餐费报销,均需当日发票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予以报销。

七、休息日加班的员工进出公司必须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其中因工作需要不在公司加班的员工,需在《加班申请单》注明并经直属领导签字审批,方可视为加班。《加班申请单》上所填写的加班结束时间为员工实际结束加班的时间,而非四舍五入后的时间,用餐时间应当扣除。

八、对于加班的员工,部门经理可视工作情况安排员工倒休,员工倒休应在《倒休申请单》上注明冲抵加班日期及倒休日期。当月倒休必须在季度内休完,过时自动作废,各部门《倒休申请单》月末随考勤表一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九、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的审核、汇总工作,并有权随时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考勤制度 严格把关,不得逾期补签。

十、出差、培训会议期间不计加班。

第五章考勤规定

定义:

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岗。

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离岗。

旷工:凡属于下列情况的,均视为旷工

a)30分钟以上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请假手续;

b)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

c)请假原因不属实;

e)假期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f)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但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

g)由他人代为刷卡。

2、处罚:

参考下列标准:

(1)迟到或早退:

1、当月一次迟到或早退口头提醒;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二次,员工扣人民币20元,主管:40元,部门经理级以上:80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四次以旷工半天计;从第五次起,每次以旷工半天计。

2、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在3小时(含)以内的,每次以旷工半天计;当日旷工超过3小时,每次以旷工一天计。

(2)旷工:

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总额;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工资总额的150%;当月旷工累计一天以上、三天(含)以下,扣发当日工资总额的`200%;当月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额工资及福利;一年内旷工累计达五天者,扣发当年年终奖金;一年内旷工累计达10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六章各类假期

第五条假期类别

1、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时,可以申请病假。

(1)申请程序

请病假的员工应提前向直接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等相关单据,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并在病愈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病假在3天(含)以上的附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条,非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假条无效,一律按事假处理。员工如向公司提供虚假的医院诊断证明,一经证实,将按照《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处理。

员工病假期满尚未痊愈的,须及时上交有效病休证明,申请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薪资待遇

扣款额=绩效 工资+补贴 请假时数

20.928

如当月病假工资低于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核发,同时该月计入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方式及待遇按照《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执行。

2、事假

员工因处理私事不能工作,可申请事假。

(1)申请程序

员工请事假应提前向部门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等相关单据,并得到授权领导的批准,及时交项目考勤员,否则一律以旷工论处。

(2)薪资待遇

员工请事假,按照请假天数,扣除日全额工资。

扣款额=全额工资 请假时数

20.928

员工当月事假累计十天以上者,扣除日全额工资,及月度绩效工资。

3、年假

员工工作每满一年后,即可于下一年开始,享受上一年度的带薪年假,年内有效,不可累计。年假的计算周期根据员工的入职时间计算。

(1)标准

司龄满一至二年的员工,每年享有5天年假;满三年至五年的员工每年享有7天年假;满六年以上的员工每年享有10天年假。年假可在年内连续或间断使用,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一年内各种休假累计超过30天(含)的(双休日、法定节日除外),不再享受年假。

年假的计算方式:

(一)公司年假的计算周期为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由于每位员工加入公司时间不同,自服务期满12个月之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首次年假按以下办法执行(12月5日前入职员工可享受首次年假)

首次年假天数5天4天3天2天1天

(三)员工第二次享受年假的周期遵循公司的年假计算周期。

(2)申请程序

员工休年假连续5天以上,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部门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得到授权领导批准后,方可享受。

(3)薪资待遇

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可用于冲抵病事假。

对于逾期因工作原因无法休年假的员工,经公司领导批准,将予以相应补偿。

4、婚假

转正后的员工,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后,可以申请婚假。

(1)标准

达到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者,婚假3天;

达到晚婚年龄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0天。婚假须于结婚登记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一次性连续休完,婚假天数遇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如领取结婚证的日期不在本公司服务期间,则不享受婚假待遇,如需请假,按事假规定执行。

(2)申请程序

员工请婚假须持结婚证书,提前15个工作日向部门申请,填写《请假申请单》,得到授权领导的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休假。

(3)薪资待遇

婚假期内薪资照发。

5、丧假

直系亲属亡故(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持有效证明给予丧假三天,假期内薪资照发。

6、产前检查、产假、哺乳假、流产假

产前检查:女员工怀孕,怀孕期间到医院定期检查时,每次检查不得超过半天;每次须持医院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总计不得超过14次。此假期间,薪资照发,超过规定的次数,持有效证明,按病假计。

产假:女员工正常生育可享受9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女职工生育同时符合难产、多胞胎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加计算。

产假天数遇双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即社会保险基数)及各项社会保险。

哺乳假:女员工生育,8小时工作制的岗位,每天有1小时哺乳假,当日有效。哺乳假自产假期满起1年有效。哺乳假期间薪资照发。

流产假:女员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在本企业第一次流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二次流产假按病假处理。

7、公假

公假包括以下假期:

(1)开家长会:持学校通知书,每次不超过半天。

(2)由于以下原因致使员工不能上班时,经公司批准按公假处理:

a.所在区域发生火灾、传染病(本人患病除外)致使交通中断或须隔离;

b.天灾、火灾及其他未预料到的灾害发生使员工本人的居所受到破坏;

c.员工履行国家规定的公民应尽义务(需出具有关证明)。

(3)产前检查:每次半天,总计不超过14次。

公假期间薪资照发。

8、工伤假

员工工伤假的审批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法规的有关规定。工伤休假必须持指定医院的休假证明。致残的工伤诊断证明及伤残鉴定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存查,工伤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发放工资(实施工伤保险按保险条例实施)。

9、法定假

元旦----放假1天;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